7月24日11时许,绥中县局接到某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的报警电话,称他们在绥中县城某小区施工现场的钢筋、铁管、脚手架等建筑材料被盗了。
接到报警后,县局指令巡特警大队、交通派出所组成专案组联合办理此案。
随后,巡特警大队和交通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调取了附近的监控录像。监控中显示,在24日凌晨0时20分许,有两名男子驾驶一辆灰色面包车在工地将建材盗走。因夜晚光线较暗,无法看清嫌疑人样貌,民警便通过监控中车辆的车牌号进行查询,却发现车牌号与实际车辆不符,该车为套牌车。
紧接着,民警对目标车辆进行视频追踪,很快发现了其真实车牌号,并查出了车辆驾驶人系姜某某,为黑龙江省五常市人,曾有2次盗窃前科,并且刚刚出狱。
此外,民警还发现该车在凌晨实施完盗窃后曾沿102国道向秦皇岛方向行驶。期间,车辆在途经山海关区一检查站时,嫌疑人被检查站内的监控拍到。由此,民警看清了各个嫌疑人的样貌,并发现盗窃团伙实为3人。
很快,民警查出其余两人为韩某某和张某某,均为黑龙江省五常市人,且3人已进入河北省秦皇岛市。为了及时抓住嫌疑人防止他们继续作案,民警立即赶赴秦皇岛。
到达后,民警通过秦皇岛警方的协助,发现3名嫌疑人将车辆停靠至秦皇岛市海港区某小学附近,且该小学周边有正在施工的工地。事不宜迟,两单位将警力分为两组,一组赶至小学和工地周边进行排查;另一组在车辆附近布控,准备实施抓捕。
排查时,民警发现了目标车辆,当时其后备箱呈打开状态,且后备箱里还有被褥等,人却并不在车内。民警判断嫌疑人就在附近活动,并未走远。
当晚20时35分,民警看到3名嫌疑人已回到车中,立即实施抓捕,并将其当场控制。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对盗窃建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还交待盗窃得来的建材已被卖给了山海关区一废品收购站,获赃款3800元。
据犯罪嫌疑人介绍,他们3人为同乡好友,因没有正经工作、没有收入来源,便心生邪念,觉得工地都是白天工作、晚上休息;他们就在白天睡觉、踩点,晚上进入工地盗窃。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 依法刑事拘留,被盗建材已被追回,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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