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陈远扬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在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依法执行拘留。1月28日,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两名15岁未成年人在成都简阳市通过“拉车门”盗窃机动车内财物,且两人均存在前科记录,当地警方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3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成都简阳公安”官微此前发布的消息,1月11日23时,简阳市公安局射洪坝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车内装有六千多元现金的皮包“不翼而飞”。随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并启动侦查程序。

1月14日18时许,男子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日23时许,警方通过调取沿途监控、轨迹研判追踪迅速精准定位另一名男子沈某,最终在射洪坝街道一酒店地下车库将其挡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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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沈某和杨某均对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这两名违法行为人事前通谋,明显存在侵犯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行为相当恶劣。”办案民警文逍提到,沈某和杨某系未成年人,两人从金堂县乘车到简阳市,利用夜色在射洪坝街道徒步寻找作案目标,行至某酒店外路边停车位时,杨某拉开一辆棕色轿车车门。随后,二人一同进入车内并翻找财物,在副驾驶扶手箱内窃得一个黑色皮质钱包,内有现金6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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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手后,沈某、杨某将窃得财物全部挥霍。两人的行为构成盗窃,金额较大,属于情节较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且均存在前科记录,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年修订)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沈某处以行政拘留13日,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图据简阳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