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案事件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包头法院
案件篇(五)
内蒙古某电力勘测设计公司诉固阳县某风力发电
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司法赋能“活”企纾困 联动调解“优”化环境
基本事实
2022年7月,内蒙古某电力勘测设计公司与固阳县某风力发电公司签订了《固阳县 4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标段三)EPC合同》。该项目于2022年10月1日开工,升压站工程与储能工程分别于2023年6月15日和2023年12月15日并网。原合同工程价款金额为5.9亿余元,补充协议调整工程价款金额为5.6亿余元,建设单位审定工程价款金额为5.1亿余元。固阳县某风力发电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经双方结算,截至2024年11月,固阳县某风力发电公司仍欠内蒙古某电力勘测设计公司工程款1.1亿余元未予支付。2025年2月,内蒙古某电力勘测设计公司向固阳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固阳县某风力发电公司支付所欠工程款。
调解过程
因本案所涉标的额较大,固阳县法院在收到内蒙古某电力勘测设计公司提交的诉讼材料后高度重视,在向原告内蒙古某电力勘测设计公司了解到双方已对工程款进行了结算且均无异议的情况后,从既依法保护内蒙古某电力勘测设计公司的债权,又能兼顾固阳县某风力发电公司平稳经营的角度综合考虑,认为本案应当组织双方调解处理为宜。固阳县法院在征得双方同意先行调解的意见后,将案件委托至县综治中心调解员进行调解的同时抽调骨干员额法官指导、参与调解。此外,为使案件高效成功调解,固阳县法院邀请两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且善于商事纠纷调解工作的政协委员全程参与调解。在与原、被告双方了解案件情况过程中,法官得知纠纷双方对所欠工程款的金额并无争议,因固阳县某风力发电公司资金困难,双方就尾款支付保障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一方面内蒙古某电力勘测设计公司迫于下游企业催债压力,急需回收尾款清偿债务。另一方面,固阳县某风力发电公司因受行业政策调整、电力市场供需变化及电价波动等因素影响,案涉工程投产后营业收入未达预期,导致资金紧张,公司面临生存挑战,且其公司正在与第三方公司接洽办理引入新的投资方注资经营事宜。法官在与调解员、政协委员深入固阳县某风力发电公司实地考察了解其运营情况后,从优化营商环境角度考量,敏锐地研判到为固阳县某风力发电公司争取适当的时间通过股权转让引入资金既是该企业得以“喘息”盘活的机会,也是内蒙古某电力勘测设计公司实现案涉债权的最优保障,是化解本案纠纷的最佳方案。法官随即同调解员、政协委员及时与双方企业联系沟通,提出化解纠纷的方向性、可行性建议,即双方暂时搁置争议,确保固阳县某风力发电公司尽快完成股权转让注资,充实企业现金流,及时清偿案涉债务。此后,通过法官、调解员、政协委员的反复沟通、劝解,双方均原则上同意该调解建议,案件调解工作得以推进。
调解结果
该纠纷最终在法官、调解员、政协委员同心协力、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固阳县某风力发电公司表示将加快股权转让注资程序,并承诺于2025年3月向内蒙古某电力勘测设计公司首期支付工程欠款8667万元,剩余欠款待股权转让注资全部完成后及时付清。内蒙古某电力勘测设计公司随即向固阳县法院撤回本案的起诉。
典型意义
本案跳出“就案办案”的机械思维,聚焦内蒙古某电力勘测设计公司“急需资金缓解偿债压力”与固阳县某风力发电公司“需稳定环境推进融资”的核心诉求,以调解方式灵活设计调解方案,既保障了合法债权的实现,又为企业留足经营发展空间,避免了“赢了官司、垮了企业”的两难局面,体现了司法对市场主体的精准纾困与人文关怀。固阳县法院在该纠纷处理过程中,充分运用“法院+综治”“法院+政协”多元解纷联动机制,提升涉企纠纷化解效能,法官、调解员、政协委员通过深入走访、释法明理、反复沟通,快速化解纠纷,既减少了企业诉讼成本与时间成本,又避免了诉讼程序对企业经营、融资的负面影响,为涉企纠纷高效化解提供了可推广的实践路径。本案通过柔性司法手段化解涉企债务纠纷,不仅维护了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更向市场传递了“司法护企、鼓励发展”的鲜明导向,既稳定了市场主体预期,又激发了企业经营活力,生动诠释了司法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固法融媒体工作室
审核:朱丽娜 杨静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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