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近日披露,因涉多项环境违法行为马鞍山市润通重工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5.7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马环(慈)罚〔20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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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显示,该公司自2024年2月起未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未记录产生炉渣和废渣工业固体废物的数量等信息,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擅自在树脂砂铸造车间内新建1台熔铝炉和1台抛丸机,未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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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