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间,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已经实施了5年了,虽然社会层面有各种抱怨不公,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确实有不少公务员从中得到了利益和实惠。
1.职级并行制度基本情况。
2014年,中央决定在全国4个省选择了4个县,进行了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2015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在保持原有领导职务晋升通道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职级晋升的通道,来解决基层公务员“晋升难、待遇低”的矛盾。这就是职级并行制度的前身。
该制度设置了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5个职级,建立了职级与级别之间的对应关系。该制度规定只要任职年限达到即可自然晋升,没有职数指标限制。比如:
晋升科员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
县以下机关实施以后,基层工作资历较深、职务长期无法解决的公务员,确实受到了一些激励。因为普惠性比较强,加之简单易操作,所以受到很多基层公务员肯定。但是,仍然存在实施范围较窄(县以上机关不适用)、职级晋升条件严格(时间跨度太长)、配套制度不尽完善等问题,说白了无法在全国推广使用。
为此,又选择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继续开展试点。2019年6月,中央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开始在全国普及。
不过这次利好政策,仍然被很多人诟病。一是职级层次设置较多,以前非领导只有8个等级,现在增加到12个,人为增加了晋升职级的时间和难度;二是不再是普惠性,职级职数名额有限制,不能到点即提。三是人为干扰因素增大,使得落实上成了照顾性政策,甚至极大程度上要看单位主要领导脸色。普遍吐槽不如2015年的县级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
2.公务员职级并行受益的人多吗?
尽管网上各种吐槽和质疑,此项制度也实施了5年,从中得到实惠的人多吗?
答案是肯定的,毕竟职数多了。
以县区机关为例,按照规定,一至四级主任科员的比例为60%,假如一个县直机关10个编制,意味着单位会有3个一二主、3个三四主。如果不兼职级的话,加上实职领导,10个人中9个人都将享受科级待遇。按照之前的县级政策,一个科员要干12年才能享受副科待遇,之后干满15年才能晋升正科,从科员到正科算下来要27年,时间跨度太大。
以小吏所在的地市机关为例,同样如此。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以前,根据规定,非领导职务职数设置不能超过领导职务的50%,假如某市直机关有60个编制,科级领导职务有20个,那么非领导职务的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数量是10个。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以后,市级机关一至四主的比例是60%,那就有36个。相比之前的10个,整整多出了26个。
只从职级数量上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以后,不论哪个层级,职数都比以前相对要多了,自然受益的人数就多了,虽然确实存在一些客观问题。
小吏所在机关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以前,至少有8个任职正科23年时间的,如果没有职级并行政策,大概率就此退休。正是因为有了这项利好政策,8人全部晋升了四级调研员,享受了处级工资待遇福利,圆满退休。
所以,这项政策不管再怎么吐槽,个人承认与否,它确实带来了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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