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霸王硬上钩”的格式条款,消费者如何维权?随着网络电商平台的发展,消费的形式越来越多样,消费行为也逐渐成为日常生活的重要部分,作为消费者,我们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和商家订立着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等。比如,天气热口渴了去自动售卖机买瓶饮料、去某宝买衣服、去某团点个外卖等等,但陈律师提醒大家的是,有些合同表现上平平无奇,实际上暗藏陷阱“,其中消费者最容易上当的就是那些排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霸王条款”。今天,陈律师就跟大家聊一聊”霸王条款的那些事,从消费者的角度,谈一谈如何识别霸王条款,以及面对“霸王硬上勾”的格式条款,消费者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霸王条款,如何识别?

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签订的合同多为格式合同,也就是大家平时勾选的那些服务协议,一方面大家并不会仔细阅读协议的内容,另一方面,霸王条款往往比较隐蔽,所以很多消费者在发生了纠纷之后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权益就这么被霸王条款给侵犯了。陈律师根据自身办案经验,总结出以下常见场景中霸王条款的表现形式,以供大家参考,在消费之前擦亮双眼。

场景一:购买商品特价商品,概不退换;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预付订金,不予退还;买一赠一,对赠品不实行三包;本店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声明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不承担责任;声明消费者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场景二:网购快递先签收后验货;验货可以,得先交开箱费;易损易腐货物在途中损坏、腐烂本公司概不赔偿;超过30天不提货者,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没有保价的普通快件破损,按较低限额赔偿;包装未损坏、箱内货物损坏与本公司无关;货损在总价值的3%以内属正常的损耗损失自负。

场景三:旅游行程改期改线无任何赔偿;购物点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概不负责;退团一律不退费;随意调整行程组团人数不足无法成行,消费者退团需缴赔偿金;旅行社有最终解释权。

场景四:教育培训用户使用经由本服务下载的或取得的任何资料,其风险自行负担;因个人状况,无法继续享受课程服务的,不得提请退费;中途退费将丧失优惠权益。

场景五:预付消费卡常见如游泳卡、健身卡、美容卡、教育培训机构等,消费者购卡后概不退换;退课需要扣除全款的30%或者50%作为手续费;账户里的课程过期已被冻结;本店对该卡有修改权和终止使用权。

其他场景酒店餐饮:包间最低消费XXX元,餐饮店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婚纱摄影:订金本公司一律不退;留学服务机构:任何情况下不予退还已收费用;

总结来看,霸王条款就是那些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制定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该条款的典型特征就是排除或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减轻或免除自身的责任。

发生纠纷,如何解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一,拒绝接受,先与经营者协商

先跟大家明确的是,面对霸王条款,消费者是有权利拒绝接受的,此时可以明确告知经营者,这些条款损害了我的利益,拒绝接受,先尝试与经营者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大部分经营者会存有侥幸心理,认为消费者不会发现,一旦被抓包,也会有所忌惮。所以,做个留心的消费者,尤其是涉及额度较大、没有书面合同留存的消费。

第二,投诉举报

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者通过网络平台www.12315.cn及微信搜索“12315”小程序进行投诉。陈律师提醒大家,在打投诉举报电话时,一定要先打好腹稿,明确霸王条款的具体内容,损害了自己哪方面的权益。

第三,法律途径

如果其他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霸王条款”作出了明确规定,就是为了回应实践中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社会问题。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所以,霸王条款是典型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但是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懒觉的人,作为消费者,要增强权利意识,拿起法律的武器,勇于对霸王条款说不。最后,陈律师提醒大家,保留证据很关键,比如当初签订的合同文本、交易记录、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等。目前网购的比较多,网购纠纷案件所涉及的证据绝大部分为电子证据,所以建议大家在网购下单最好保留下单截图、与卖家聊天记录等相关截图,并且保留相关支付信息,订单确认信息,以防出现购物纠纷时有效维权。

陈律师有话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陈律师遇到过好几起购买健身卡后剩余课程费用拒不退还的情况,健身房的老板拿着当初签订协议在法庭上振振有词说,合同上明确约定,只要购买了健身卡无论课程有没有上完都不退还,要尊重双方的意思表示自由。陈律师最后提醒大家,这些条款就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健身房老板的话根本站不住脚,合同尊重契约自由的前提是双方地位平等,而霸王条款恰恰就是利用经营者的优势地位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作为消费者,我们要敢于拿起武器捍卫自己的利益,这个武器就是法律,具体来说,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大家对于霸王条款、格式合同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给陈律师留言或者私信。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繁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陈律师团队名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欢迎联系我

陈律师微信:18810091977

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28号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地铁二号线、六号线车公庄站 b 口出即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欢迎关注【北京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