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辖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从2024年8月28日零时开始,在以下道路启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具体道路及位置如下:

1.大同区同春街与同城路交叉口

2.大同区同城路与同心街交叉口

3.大同区同春街与同阳路交叉口

4.大同区同深街与同福路交叉口

5.大同区同心街与同福路交叉口

6.大同区同城路与同萨街交叉口

7.大同区同深街与同城路交叉口

8.大同区同深街与同北路交叉口

9.大同区同庆街与同阳路交叉口

10.大同区同深街与同阳路交叉口

11.大同区高新路与西干线交叉口

12.大同区萨大路与高新路交叉口

13.大同区萨大路与同福路交叉口

14.大同区太葡路与庆葡大街交叉口

15.大同区同阳路(同春街-同深街路段)

16.大同区同城路(同林街-萨大南路路段)

17.大同区同深街(同城路-同发路路段)

18.萨尔图区经一街(世纪大道-纬二路路段)

来源: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庆日报,本文内容为转载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私信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