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持续优化三亚市营商环境,创新包容审慎行政执法方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台了《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二批)、《包容审慎执法减免责实施运用规则》,自9月1日起施行。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附件1: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二批).pdf

附件2: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包容审慎执法减免责实施运用规则.pdf

来源: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美编:龙 晖

编辑:陈美莹

审核:向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