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祁阳本地人,40岁未婚,如果想领养小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啊?领养业务去什么部门办理啊?

祁阳市民政局

尊敬的网友swxnbf3:

您于2024年8月1日在红网《百姓呼声》咨询求助上留言提出的“关于祁阳本地人,40岁未婚,如果想领养小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领养业务去什么部门办理?”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可以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在今后的工作中,敬请一如既往地予以关心和支持。想了解更多关于领养方面的问题可以来我局机关(长虹街道复兴路198号)418室儿童福利股咨询也可以来电至0746-3213653进行电话咨询。

祁阳市民政局

2024年8月6日

来源:红网·百姓呼声

祁阳人都在关注的本地资讯平台

合作/投稿/微信号:FX7167

免责声明:本公众号转载的所有文章、图片、视频等文件资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原作者认为内容不宜公开传播,请联系我们删除

请写下您的留言,也可回复留言进行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