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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留言:关于杨梅村拆迁安置门面问题。原文如下:
赣州市经开区杨梅村从09年开始拆迁,到现在已经15年了说好的门面房到现在都还没有安置,每次都说有结果都被村里拿出去出租。从09年我们交了5万块的门面费,当时说先交钱先安置,现在等了15年了。这么多年没有安置也没有说有什么补偿方案,或者你们拿不出门面拿出其他的安置方式(比如补钱或者安置一套房子),我真心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起来,我们签的门面安置合同里虽然没有具体的安置时间,但是这真的合法吗?真的没有人管吗?
行业分类:农村管理
问题类型:投诉类
转办时间:2024-08-07 14:33:51
官方回复
赣州经开区 回复:
经黄金岭街道了解,该网民反映的是杨梅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的店面被杨梅村村委会对外进行出租的问题,用于杨梅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杨梅四期)建设地块为杨梅村村委会的预留地,该地块用于返迁房建设,杨梅村村委与管委会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协议约定该地块建设完成后的一层临道店面权属为杨梅村的集体资产,所得收益归全体杨梅村村民所有;杨梅村拆迁户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时所约定的指标店面,计划安置于香江棚户区安居小区商业综合体,目前该综合体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2025年年底前可建设完成,待黄金岭街道收到该综合体项目正式的竣工验收报告书后,将立即组织人员对杨梅村拆迁户指标店面的分配工作。
回复时间2024-08-09 15:49:19
来源问政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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