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我们有幸看着中国汽车如何一步一步逆袭。首先是凭借智能化和新能源技术的断代式优势拿回国内市场的主导地位,至今年7月份,自主品牌的份额已突破60%;随后是将产品输出至全球市场,中国在2023年第一次成为全球第一汽车出口国。
数据展示了中国汽车越来越成功,但真正体现中国汽车影响力的事件是像国际政治那样,中国从牌桌上的牌变成牌桌上的玩家,成为规则制定者之一。
8月8日,我国工信部发布动态:联合国下属机构在同月正式公布了联合国全球技术法规No.21《混合动力汽车及多电机驱动的纯电动汽车功率测试方法》和No.22《轻型电动汽车车载电池耐久性》的最新版,这两项法规由中国、美国、欧盟、日本共同牵头修订完成。
UN GTR No.21法规最早在2021年发布,主要用于规定混合动力汽车和多电机驱动电动骑车的功率测试方式,对规范电动车功率测试和科学地评价电动车性能有重要意义。而此次公布的最新版法规完善了功率测试的试验条件和增加了高集成度电驱系统的功率测试方法。
我国专家代表牵头开展高集成度电驱系统功率测试、基于车载传感器获取关键测试参数方法等研究,在法规的修订过程发挥着重要作用。
UN GTR No.22法规最早在2022年发布,主要规定了轻型电动汽车电池衰减要求及测试方法,对提升电动车电池耐久性能水平有重要作用。随着对外放电等新功能的普及,为了提高法规的适用性,同年便启动了下一阶段的修订工作。
新版法规主要提出了轻型电动货车电池衰减要求,增加了虚拟里程精度验证的方法。我国专家代表同样全面参与法规修订,牵头开展了轻型电动货车电池耐久性限值制定及电池衰减检验方法等研究。
这个联合国全球技术法规是什么来头,有多大的影响力?
上 世纪 ( 参数 丨 图片 )50年代初,二战结束后欧洲经济快速复苏,也带动了汽车市场的发展,但欧洲各国的法规和认证互不相通阻碍了汽车技术交流和贸易。
在原西徳、意大利、法国和荷兰四个欧洲汽车强国的倡导下,联合国下属的欧洲经济委员会在1958年签订了《1958年协定书》,旨在在欧洲范围内制定统一的技术法规,具体工作由内陆运输分委员会的车辆结构工作组开展。
1998年,该工作组在《1958年协定书》的基础上制定了《1998年协定书》,目标是制定全球统一的汽车技术法规,原车辆结构工作组随之更名为“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简称WP.29),法规名称中的“GTR”即代表“Global Technical Regulations”。
WP.29至今已经收录了超过180项法规,涵盖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领域,成为国际影响最大、参与国家最多的汽车法规互认多边协议之一。虽然不像欧盟法规和国标那样具有强制性,但依然是许多国家建立汽车技术法规体系时的重要参照。
中国早在1996年就开始派人员参加WP.29的工作会议,后在2000年加入《1998年协定书》成为第9个缔约国,并于2003年组建中国WP.29专家工作组,在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支持下正式参加到制定全球统一汽车技术法规的工作中。
前面提到的只是其中两份中国有份参与的联合国全球技术法规,此外还有2013年发布的UN GTR No.13《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安全全球技术法规》,而且随着汽车进入新能源时代,中国参与制定的技术法规开始增多。
更有代表性的是由中国、美国、欧盟、日本在2012年开始共同制定,2018年经《1998年协定书》缔约方(共27国)全票通过的电动汽车安全全球技术法规(EVS-GTR)。
该法规围绕整车及电池的安全性能提出技术要求并规定了相应的试验方法,以确保电动车在各种使用环境下以及发生碰撞事故时最大限度保护乘员安全。
中方小组集合了来自中汽研、一汽、北汽、比亚迪、宁德时代、中电十八所的多位专家,并牵头了电动车整车防水、动力电池热扩散和商用车安全3个研究小组。
之所以强调这份法规的重要性,一方面是因为这是全球第一个专门针对电动车安全技术法规,也是中国参与WP.29工作这么多年来第一次以主要牵头国身份全程主导并深度参与制定的全球性技术法规。
这标志着我国在全球汽车技术体系中的角色从“追随者”变成了“主导者”,尤其是新能源和智能化成为汽车行业最突出的发展趋势,未来还会有更多相关的统一技术标准出台,中国在当中的分量必定越来越重,甚至成为主导者中的主导者。
别忘了WP.29的作用是制定具有普及性的技术法规,随着中国参与标准制定的程度加深,中国标准正在成为世界标准,而在此标准下发展起来的自主品牌可以更容易走向全球市场,成为真正的世界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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