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惯于伏笔影射。由贾宝玉对秦可卿的“企图”,引出焦大醉酒胡骂“爬灰”。就能借以还原出日后“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真相。

秦可卿判词,“漫言不肖皆荣出”是指贾宝玉对她的觊觎企图。“造衅开端实在宁”则是揭示贾珍对她的不轨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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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贾宝玉伺机接近,巧立名目,设计秦可卿在全无防备之下“入彀”,为其所趁。可知“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当天,贾珍一步步诱骗秦可卿去到天香楼上,暴起行强暴侵犯之事,是为“造衅”。

“造衅”二字,指制造事端。宋代苏轼《代张方平谏用兵书》云:“於是王韶搆祸於熙河,章惇造衅於梅山。”

创造一个机会,发生一场冲突,于男女之间很容易联想到的便是“侵犯和强暴”。

贾宝玉费尽心机,在太虚幻境中与“可卿”的洞房花烛,得偿所愿。现实中隐喻的是贾珍在天香楼上设计并侵犯了秦可卿。

这便是警幻仙子说的“意淫”与“皮肤滥淫”的区别。

秦可卿因受辱,于天香楼上吊自尽。才是贾府上下人人纳罕,也是贾珍故意渲染他与秦可卿“不轨”的可疑之处。

按说人有避丑之心。断没有做了丑事生怕别人不知还自己宣扬的道理。

可秦可卿死后,贾珍如丧考妣,倾尽所有,就是对外宣扬他与秦可卿“不清白”。

如此自污也罢了,更将秦可卿置于因“淫”而亡的境地,是何居心?

都说事出反常必有妖,贾珍的行为只有一种解释,他要用“爬灰”丑事掩盖侵犯秦可卿致死的罪行。以乱伦失德之丑,掩盖犯罪悖伦之罪。

毕竟无论怎么解释,秦可卿之死都是丑事。“爬灰”的贾珍是失德。“造衅”的贾珍是犯罪。

杀人要偿命,乱伦却无人追究。

秦可卿“失足”便可白死。既堵了秦业追查之心,也封了悠悠众口。

反正有罪无罪,宁国府都将因此臭名远扬,两害相权取其轻。

可怜秦可卿因贾珍兽行而死太脏,太惨,为全她一个生前死后名声,才有诸脂本批语,请求曹雪芹删除“淫丧天香楼”文字之说。

“今秦可卿托□□□□□□□□□□□□□理宁府亦□□□□□□□□□□□□□凡□□□□□□□□□□□□□□□□在封龙禁尉,写乃褒中之贬,隐去天香楼一节,是不忍下笔也。(按:甲戌本此页被对角撕去,故缺字甚多。此页原有三则评语,第二则与本回庚辰本眉批同,第一、第三两则若干缺字据庚辰本、靖藏本补。)”

万想不到“隐去天香楼一节”,本想保全秦可卿名声,不叫她死的那般难堪。谁想没了文字佐证,秦可卿反被误解,从贾珍暴力扒灰的受害者,成了无耻通奸的丑妇人。

殊不知,曹雪芹写秦可卿,既然“兼美”钗黛。以贾宝玉对她“情动”,影射未来宝黛钗三人的[终身误],又怎么可能让她德行如此?

况且贾府那么多媳妇,什么品质的都有。但在女人贞操方面,但凡为人妻者(妾除外),无论原配还是续弦,绝无一人有问题。

贾府末世,男主人们越发不成器。女主人们失责也只是“为妻不贤”,却绝不涉及妇德有污。

还说宁国府,秦可卿死后,柳湘莲说“除了门口的两座石头狮子,只怕猫儿狗儿都不干净”。

那两座石头狮子装点门面,背对宁国府不管不顾,岂不就是尤氏许氏两婆媳的象征?

尤氏许氏人品都无“清白”问题,落得“干净”,又何况是秦可卿之为人。

所以,从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的经历可知,所谓“爬灰”是其和贾珍主动,秦可卿是不知情的受害者。

无论焦大的一语成谶,还是曹雪芹的文字,都没提“通奸”一说。

而民间“爬灰”未必一定要做成事实。很多公公略接近儿媳妇,就会被人指指点点“爬灰”。就像多姑娘说得“可知人的嘴一概听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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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观点根据《红楼梦》80回前故事线索整理、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