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8月14日消息,ST高鸿公告,大唐高鸿信息通信(义乌)有限公司、大唐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个申请人”)分别与公司的6个仲裁案件取得新进展,经各方友好协商并经贵阳仲裁委员会决定,同意四个申请人撤回对公司该6个案件的仲裁请求并于近日收到决定书,仲裁决定书号为:筑仲决字〔1228〕号、〔1229〕号、〔1230〕号、〔1231〕号、〔1232〕号、〔1233〕号。此外,原告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的案件取得新的进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或公司拟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后续事件影响公司的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性存在不确定性。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