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9月21日傍晚,浏阳市公安局枨冲镇派出所接到枨冲镇八角亭居委会东升组居民邱某秋的报案,其女儿——时年13岁的枨冲中学初二学生李某丽在三天前失踪了。

事情是这样的,9月18日吃完晚饭,邱某秋去邻居家看电视,之所以不在自己家看电视,是因为家中几个孩子要参加学校组织的数学竞赛,正在复习功课,为了不影响孩子们的复习,自己又想看当时正在内地热播的香港电视连续剧《天龙八部》,所以就跑去邻居家“蹭”,顺便开一桌麻将。

97年版的《天龙八部》

看完电视已经是9月19日凌晨3时,邱某秋意犹未尽的回到家中,却被丈夫陈秋告知自己的女儿李某丽离家出走了,还带走了她自己的书包。陈秋的亲生女儿陈某某也对邱某秋说:“复习完功课后,姐姐让我先睡觉,等我半夜里醒来的时候姐姐已经不见了,她的书包也不见了。

邱某秋当场就急了,立即和丈夫陈秋打着手电找遍了村里,一直找到天亮都没有任何李某丽的音讯。

邱某秋说,女儿失踪后,她吃饭不香,睡觉不安,和丈夫陈秋从9月19日至9月21日四处寻找,却没有半点结果。9月21日下午,她在收拾屋子的时候,丈夫陈秋意外发现了一张署名是“李某丽”的留言条,上面写着:“爸妈,我不想读书了,到广州打工去了,你们不要找我,不要担心我,我会注意保重身体的,过年可能不会回家,走前没告诉家长,请原谅。

对此,邱某秋表示:“我的女儿不会不辞而别去广州打工的,她晚上去同学家做作业都要先告诉我一声,得到我的同意才去的。这张字条上的字也不像我女儿的笔迹,我到我女儿的学校去找过,她的班主任老师和要好的同学都认为字条是假的。

于是,枨冲镇派出所所长带着两个民警前往八角亭居委会和枨冲中学进行走访。

案发时民警穿的是图中所示的95式警服夏装

走访得知,李某丽的家庭是个重组家庭。邱某秋和前夫李某某去世后带着李某丽于1995年嫁给了时年42岁的陈秋,陈秋带着和前妻生的一个比李某丽大1岁的儿子和一个比李某丽小1岁的女儿,三个孩子全都在枨冲中学上学。邻居反映:虽然重组家庭继父和继女、继母和继子的关系一般很难和睦相处,但李某丽一家却是个例外,李某丽和继父陈秋带来的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的关系处的非常好,和继父陈秋之间处的也不错。

李某丽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老师表示:李某丽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且能歌善舞,在班上有“快乐的百灵鸟”的称呼,老师和同学都很喜欢她。班主任和李某丽的同学们一致认为李某丽不可能这样去广州打工,因为之前李某丽没有流露出半点要去广州打工的迹象。

今日的枨冲中学

此外,群众反映,镇上不是没有小女孩外出去广州打工的,但为了安全起见,往往都是结伴而行,家长和邻里还热热闹闹地送去车站送行,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不辞而别偷偷摸摸去打工的情况。

走访下来,枨冲镇派出所认为李某丽去广州打工的可能性可以被排除,理由如下:

1、李某丽学习认真,成绩优异,学校人缘良好,没有停学打工的思想基础;

2、李某丽的家境在当地算是殷实,吃穿不愁,没有弃学打工的生活所迫;

3、李某丽在学校内和学校外都没有受到意外挫折,没有离家出走的心理压力;

4、新学期刚开学还不到三周时间,李某丽和哥哥以及妹妹都在准备数学竞赛的考试,9月1日后,李某丽之前晚上去同学家做作业的习惯也改了,而是和哥哥妹妹一起在自家做作业。

因此,枨冲镇派出所所长在9月25日16时将调查结果上报给浏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刑警大队的潘大队长对此高度警觉,立即向分管刑侦的谭副局长报告。谭副局长在当晚指示刑警大队抽调四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由黄副大队长任组长,对李某丽失踪案立案调查。

身穿95式警服的民警

专案组在9月26日上午,黄副大队长带着专案组全体成员一行四人驱车赶往枨冲镇,在枨冲镇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深入八角亭居委会辖区,对李某丽的邻居、同学以及邱某秋、陈秋夫妇调查取证,一个白天忙下来,收集了不少疑点,主要的怀疑对象不是别人,就是李某丽的继父陈秋。

据查实,李某丽的留言字条是邱某秋的丈夫,也就是李某丽的继父陈秋发现的,在和陈秋的交谈中,陈秋表示是房门被撬了锁,留言条放在床上,当被问及房门是怎样被撬开时,陈秋脱口而出:“是被马钉撬开的!

技术人员勘查下来,门还真是被马钉之类的器具撬开的,可是现场并没有留下马钉,陈秋是怎么知道的?怎么像是撬锁时的目击者一样那么清楚?

于是,黄副大队长对陈秋说:“按规定,你们家长要写一份报告,要求公安机关帮助寻找李某丽,注意报告要简单、清楚,要写明李某丽出走告没告诉家长。

当晚,一份陈秋亲笔写的“请求寻找李某丽的报告”送到了黄副大队长的手里。

请求寻找李某丽的报告:李某丽出走没有告诉家长,请求公安机关帮助寻找,愿意承担部分交通费用,家长陈秋。

这份“请求寻找李某丽的报告”随即被送到浏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科,与“李某丽留言条”上的字迹进行比对,结果发现两张字条上的字迹无论从基本字形还是走笔特征都比较吻合,更有两个细节引起了技术人员的注意:两张字条中的“诉”字都没有“斤”下的一点,“意”字中间的“日”多了一竖成了“田”。充分说明这两张字条都是陈秋一人所写。

笔迹鉴定

那么,陈秋为何要以继女李某丽的名义写这么一张说去广州打工的字条呢?

经浏阳市公安局罗局长的批准,专案组在9月27日0时30分将陈秋拘留审查。然而,陈秋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大呼冤枉:“哇呜,你们警察莫要冤枉好人呀,我待丽妹子(指李某丽)如同我亲生女儿啊,我怎么会害她呀?中秋节我还留了月饼给她吃呢!我是不可能会害她的咧!哇呜——

在询问的同时,对陈秋的摸底也在进行——

调查得知,陈秋只有小学三年级的文化水平,由于字没有认全,总会写错别字。

陈秋的女儿陈某某经民警多次作思想工作,终于大义灭亲说出了一条重要线索:“9月19日2时20分,我和姐姐李某丽正在同一张床上睡觉,我爹陈秋将李某丽推醒,说‘你娘去邻居家看电视到现在还没回来,你陪我去喊你娘回来’。姐姐看我爹面相很凶,穿了一条罩裤就夺门跑了。我爹立即追了出去。一个多小时后,我爹回来了,然后恶狠狠的对我说:‘不管谁问,都只讲李某丽背上书包自己出去了,不听话我砍你的脑壳’!

另一边,陈秋的这种“表演”一直持续到9月27日17时许,在把陈秋的底系摸了个透彻后,亲自审问陈秋的黄副大队长不慌不忙地说道:“陈秋,你只读了小学三年级,当然会把留言条的‘告诉’的‘诉’字少写一点,而把‘注意’的‘意’写成‘立田’心,就凭这两个错别字,你就活到头了!

说着,黄副大队长将桌子猛的一拍,震得一杯水从桌子上翻到了地上,杯子摔成碎片,里面的水洒了一地。

同时,黄副大队长弄的这一出彻底击溃了陈秋的心理防线,陈秋的鼻头出汗,脸色蜡黄,整个人就如同抽掉了脊梁骨的狗来了个就地驴打滚,跪在地上一边磕头一边喊:“我死定了!死定了呀!

奉黄副大队长的命令,两名刑警将瘫在地上像一团软泥的陈秋给架起来重新在椅子上坐好,又给他喝了一杯白开水,随后黄副大队长用威严的口吻说道:“你的‘满女’(指陈秋的亲生女儿陈某某)已经把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都告诉我们了,你再顽抗下去也没有意义……

终于,陈秋在顽抗了20个小时后(从拘审时开始算),终于用了2个小时断断续续的交代了自己奸杀自己的继女李某丽的犯罪事实:

陈秋和邱某秋结婚后,看到邱某秋的女儿李某丽一天比一天出落得水灵,就起了不该有的心思。

9月19日2时20分,陈秋以邱某秋“外出邻居家看电视未归”为由,将熟睡中的李某丽推醒,要她陪自己同去“喊你娘回来。”

李某丽不情愿半夜三更被喊起来出去找妈妈,结果被陈秋强行从床上拖了下来。李某丽被陈秋的凶相所惊吓,慌忙穿了一条罩裤夺门而逃,陈秋尾随紧追,追到浏阳河河堤公路的一棵柳树下时李某丽摔倒,陈秋趁势扑了上去,一把捂住李某丽的嘴,然后扯下了李某丽的罩裤和内裤,对她实施了强奸。

事后,陈秋拦腰抱起李某丽,不顾她双脚还在挣扎,几步跳下河堤,直奔浏阳河中,直到河水漫过自己的腰部时,李某丽被冰冷的河水刺激了求生的本能,再度激烈挣扎起来。陈秋用力抓住李某丽的长发将她的头往浏阳河里摁,直到李某丽停止了挣扎,身子软了下来不在动弹。

浏阳河

随后,陈秋将李某丽的尸体拖到浏阳河上游的游船码头,藏在河滩的深草丛中后回到了家中,然后威胁自己的女儿陈某某:“不管谁问,都只讲李某丽自己背上书包出去了,不听话就要砍脑壳!

9月20日晚上,陈秋拿着一把铁锹前往游船码头的藏尸处,将李某丽的尸体埋在沙中。

9月21日上午,陈秋以李某丽的名义悄悄写了一张“留言条”,放在李某丽的卧室里,然后故意用马钉将门锁撬坏,待邱某秋回来后故作惊讶地发现门锁被撬,又故作惊讶地发现了这张字条,然后又陪同邱某秋去派出所报警。

根据陈秋的指认,警方在9月28日早晨起出了李某丽的尸体,看到女儿的尸体,邱某秋两眼一黑,当场晕了过去。

至此,本案真相大白,最终陈秋以强奸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被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