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治理账号“假冒仿冒”行为的公告》,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打造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平台的内容生态和用户体验,根据《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微信公众平台对仿冒官方机构、新闻媒体、行政区域及职业资质的情况,展开持续治理。自7月26日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共驳回违规命名申请约32401个,处理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微信公众账号419个,典型案例如“温*巡查”、“**市民网”、“瑞*”、“主编**”等。

一、假冒仿冒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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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假冒仿冒新闻媒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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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规使用行政区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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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资质使用职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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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呼吁,请广大创作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运营规范,合理、合规使用账号。同时,广大读者若发现有账号存在假冒仿冒行为,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投诉:

进入账号主页——点击“...”——点击“投诉”——选择“混淆他人投诉”。

来源: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