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群众反映称:

石门镇石笋山村有两块水田

被村民违法改成了鱼塘

水田鱼塘这样的行为

会严重到涉及违法吗?

下面跟随今日关注栏目

到现场一探究竟

在村民指引下,记者来到石门镇石笋山村天平丘,看到了两个紧挨江泸北线高速公路的鱼塘。78岁的涂景志老太太的老家就在鱼塘上方大约三十米的位置。因为年龄原因,涂景志目前和女儿住在城里。

“这两处鱼塘分别属于村民曹树会和凌波,其中曹树会的鱼塘是2023年底由农田改造而来,他们认为,村民把农田改为鱼塘是一种违法行为,于是向镇村进行了反映。”涂景志的三女儿王春露告诉记者。

这两个鱼塘原来是干什么的?

涂景志的三女儿 王春露

原来这里全是农田,从这张照片上也可以看出来,以前赶场就走这条老路,照片不能造假,足以证明这些都是农田。

经过石门镇工作人员了解,上方村民凌波的鱼塘一直没有种植农作物,那下方村民曹树会的鱼塘又是怎么形成的呢?

石门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所长 杨扬

从我们调查的结果来看,因为高速公路建设完了以后,恢复老百姓的生产出路,这条便道是重新修过的,原来这里是两块小田,重新修的过程中这个路就占了这块小田的一半,老百姓就把两块田合成了一块大田,就形成了现在的坑塘。

这两处鱼塘是否是村民反映的违法行为呢?记者也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5月中旬,经过全面了解、调查,石门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认定两位村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并对其行为提出了整改要求。

石门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所长 杨扬

在挖田的过程中,多挖了50公分,水深大概是一米左右,严格意义上说是没有破坏耕作层,他也没有种植谷物类别,养了鱼,我们的认定,他确实是耕地非粮化的行为,所以我们也对这两户老百姓进行了宣传教育,也责令他们限期整改。6月11日以后他们把鱼清了。

6月中旬就要求村民就把鱼清理完,不过记者看到鱼塘的蓄水水位并不低,还没有恢复为农田,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石门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所长 杨扬

现阶段按照这个季节,没得办法重新进行谷物的种植,我们政府也了解到周边有个具体情况,就是因为周边这些耕地,种花椒的,从去年来就比较干旱,确实缺水,周边老百姓强烈要求要在这个塘里头来舀水灌溉,政府考虑到既规范老百姓的耕作行为,也要解决农业生产行为,现在正在开展一项工作,在周边改善农饮工程,提高提灌站(供水能力),目前党委会正在研究通过招标的方式,可能再过一个月,施工完成以后,周边的灌溉就应该得到解决,到时候政府肯定会督促他把水放了以后,种植相应的作物。

7月25日下午,记者和石门镇相关工作人员再次来到石笋山村天平丘,工作人员表示,前一次今日关注栏目采访以后,镇、村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鱼塘所有人,向他们进行政策宣传,不过,村民对此并不太理解。

石门镇副镇长 罗勋华

群众有很多不解的地方,他认为挖塘养鱼是为了自己食用,蓄点水也可以起到灌溉的作用,对于灌溉的问题,通过我们做工作过后,我们镇里自筹资金17万元,为他们生产队的灌溉建了一个提灌站,解决他们农业灌溉的问题。

之前鱼塘蓄水没有及时清空,是考虑到周边一些田地需要灌溉用水;眼下,村里的提灌站即将建成,在镇村的督促下,两位村民很快把鱼塘的水抽掉了一大半,其中一块田已经种上了水芋和藤菜。

石门镇副镇长罗勋华表示:按照基本农田保护的要求,基本农田可以种植粮油作物和蔬菜作物,由于季节问题,现在已经无法栽种水稻,于是村民就种植了水芋,待明年种植水稻的时候,再提醒村民种植水稻。

记者同时提出如何杜绝违法占用耕地农田的行为,罗勋华表示,镇里将加强宣传、监督,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守好人民群众的“饭碗田”。

温馨提醒

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全社会必须增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全面提高用地效率,严守耕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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