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公安局关于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等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绛县公安局
关于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等
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深化自然资源领域行业整治,绛县公安局聚焦扫黑除恶重点领域,重拳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等欺压群众、把持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1.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2.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操纵和破坏农村基层组织选举,把持基层政权,侵占农村集体财产的;
3.倚强凌弱、强拿硬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的;
4.诬告陷害,利用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煽动群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的;
5.不听劝阻,肆意侵占和垄断资产资源,私挖盗采、滥开乱采、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的;
6.非法强揽工程,严重侵害居民和集体利益的;
7.非法采沙等破坏自然资源领域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8.在采集、运输、销售沙石产品等环节中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进行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垄断市场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
9.其他“村霸”“乡霸”和“沙霸”违法犯罪问题。
二、有关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尽可能全面详细,包括人员基本情况、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鼓励实名举报;
2.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受理单位将严格落实举报人相关保护措施,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途径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如实、积极检举揭发以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电话:110或聂警官15333047880
来信地址:绛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邮编043600
绛县公安局
2024年8月19日
来源:绛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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