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租来房源

再低价租给他人

遇到做这种

“赔本”买卖的“房东”

房客们是否心动?

千万小心

其背后可能是

“高收低租”“短付长收”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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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网资料图

日前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宁围派出所

接群众小雅(化名)报案

称与一个二房东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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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支付了半年租金加押金

共计14000元

但当准备入住时

却发现房屋有人居住

二房东也“失联”了

怀疑遇到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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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案后

民警第一时间开展调查

快速锁定嫌疑人邱某

通过不懈努力

将躲藏在某酒店房间内的邱某

抓获归案

经查

邱某通过平台

获取房源

虚构自己系房屋权利人

与租客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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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一人分饰两角

先扮演“租客

从房东处短期高价租来房子

再冒充“房东”

与租客签订低价长约的租赁合同

先后诈骗40余名租客

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

目前

邱某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所谓的“高收低租”“短付长收”

是骗子以较高的价格

从平台、中介处获得房源

短期承租权

然后以较低的价格放出

吸引受害

签订长期租约

并一次性收取租金

这种骗局往往导致

房东与租客双双遭受损失

警方提醒

租客和房东

切莫因为省事或租金价格

选择与一些来路不明的

“二房东”、“中介”进行交易

遇到与市场价差距较大的情况时

一定要提高警惕

来源:萧山公安、杭州公安

来源:杭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