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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看

来源:秀容通、忻州交警

谴责声明

尊敬的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

我是 7 月 31 日忻州市城区觅马共享电动车撞人事故中被撞老人的家属。此次事故给我们家庭带来了很大的痛苦和损失,老人已 89 岁高龄,本应安享晚年,却遭此横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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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车牌、头盔觅马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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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中的无牌觅马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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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车牌、无头盔且闯红灯的觅马电动车

我们对忻州市伯乐觅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市场乱象表示强烈谴责。首先,该公司在车牌缺失、没有配备头盔的情况下,就将电动车投放到忻州市场,这是对公众安全的极大漠视。作为运营企业,他们没有尽到应有的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这种行为不仅给使用者带来了安全隐患,也给整个城市的交通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

共享电动车本应是方便市民出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但如今市场乱象丛生。街道上车辆随处乱扔乱放,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市容市貌。

而在 7 月 31 日的事故中,因共享二轮电动车运营后台无法提供有效数据确定使用人信息,导致警方不得不向社会征集案件线索。这充分暴露了该公司在管理上的严重漏洞,浪费了大量警力及社会资源。

我们强烈请求相关部门对忻州市伯乐觅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处罚,让他们为自己的不负责任行为付出代价。同时,我们也恳请相关部门加强对共享电动车的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

此外,我们要求忻州市伯乐觅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车牌缺失、没有配备头盔的电动车退出市场,以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呼吁,能够引起相关部门和企业的重视,共同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安全、有序、整洁的出行环境。

被撞老人家属

2024 年 8 月 20 日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处理大队

事故线索征集启事

2024年07月31日08时40分许,在我市云中路与长征街交叉口南侧路东非机动车道发生一起共享二轮电动车与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

经我队摸排调查,现已初步掌握驶离现场的二轮电动车骑驶人相貌、衣着(详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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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共享二轮电动车运营后台无法提供有效数据确定使用人信息, 现需向社会征集案件线索,如有知情者,请立即与警方联系。

对提供有效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并给予奖励人民币叁千元整。

联系电话:0350-3120269

王警官:18734380008

牛警官:18135037795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处理大队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