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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下发文件《关于公布2023年度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我校荣获10项集体荣誉和11项个人荣誉。学校喜获“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获得集体荣誉的还有:美术与设计学院党总支和卫生所荣获“先进基层单位”;护理福祉学院和理工学院荣获“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音乐舞蹈戏剧学院2022级舞蹈学1班、美术与设计学院美术系2020级国画班、健康福祉学院康复福祉系2020级康复治疗学1班分获“文明班级”;西一公寓328寝室和西三公寓359寝室荣获“文明寝室”。

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有:美术与设计学院副院长马锦天荣获“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优秀个人;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副院长元礼娜荣获“十佳思政工作者提名奖”;儿童福祉学院党总支教师党支部书记李诺、文学院副院长王枫、大学外语教研部直属党支部书记鲍玉杰分获“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儿童福祉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王玉和健康福祉学院辅导员翟付奇荣获“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社会福祉学院2020级社会工作2班唐艺恺、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3班马伊璇、健康福祉学院2020级康复治疗学1班李帅、商学院工商管理系2020级工商管理2班田园园分获“优秀大学生”。

学校党委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希望广大师生员工向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