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接连开出6张罚单,其中罚款金额最高的是,东莞市石排镇工程建设中心因非法占地被罚约131.6万元。其次是望牛墩镇五涌股份经济联合社因违法占地,被罚款约34万元。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东莞市石排镇工程建设中心未经依法批准,于2023年2月起,擅自在石排镇石崇大道旁科技公园西侧地块建设公园大桥和硬底化。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要求其限期十五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4372.3平方米土地给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没收其非法占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4372.3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其非法占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4372.3平方米农用地的行为,按每平方米301元处以罚款,计罚款约131.6万元。
另外,东莞市石排镇塘尾股份经济联合社同样未经依法批准,于2018年2月起,擅自在石排镇塘尾村东园大道旁建设休闲广场。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对其非法占用3146.4平方米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的行为,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3.1万元。
大朗两经济联合社共被罚款超10万元
不仅是石排,大朗镇同样有两个单位因非法占地被罚。公开信息显示,东莞市大朗镇大井头股份经济联合社未经依法批准,于2014年3月起,擅自在大朗镇大井头社区宏育路旁建设硬底化地面和简易棚房。
对此,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对其非法占用2491.75平方米土地(建设用地10.39平方米、未利用地2481.36平方米)的行为,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约2.49万元。
与此同时,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股份经济联合社同样未经依法批准,于2021年1月起,擅自在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村莲湖公园处建设停车场。
对此,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没收其非法占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3755.71平方米农用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其非法占用468.65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行为,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人民币4686.5元;对其非法占用3755.71平方米一般农用地的行为,按每平方米2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人民币75114.2元;以上共计罚款约7.98万元。
望牛墩一经济联合社因违法占地被罚
记者还注意到,横沥镇、望牛墩镇同样也有经济联合社因存在违法行为被罚。公开信息显示,东莞市横沥镇隔坑股份经济联合社于2007年5月起,擅自在横沥镇隔坑村“岭头”(土名)处占用集体土地建设村民停车场。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限期十五日内没收其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705.1平方米一般农用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非法占用的1705.1平方米一般农用地的行为,按每平方米2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34102元;对非法占用的619.8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行为,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6198元;以上罚款共计约4万元。
与上述镇街不同的是,望牛墩镇五涌股份经济联合社的违法行为类型为违法占地。望牛墩镇五涌股份经济联合社未经依法批准,于2002年起,擅自在东莞市望牛墩镇五涌村望洪路旁地块处占用集体土地建设工业厂房,而该地块已纳入“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范围。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对其违法占用11389.49平方米耕地的行为,按每平方米3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约34万元。
采写:南都记者 黄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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