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崇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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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1日上午,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原局长、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马成全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马成全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对其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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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坛反腐10人一审宣判结果汇总

此轮中国足坛反腐10人一审宣判结果具体如下:

马成全(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原局长、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对其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辜建明(成都市足球协会原主席兼秘书长、中国足球协会执委会原成员)贪污、受贿、单位行贿一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对其贪污所得依法追缴,分别返还被害单位,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黄松(中国足球协会竞赛部原部长)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黄松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刘磊(武汉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武汉市足球管理中心竞赛部原部长):以受贿罪、行贿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付翔(武汉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原主任、武汉市足球协会原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贪污、受贿、行贿、单位行贿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四十万元。

陈永亮(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以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二十万元。

董铮(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于洪臣(中国足协原副主席、中国田径协会原主席):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李毓毅(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陈戌源(中国足球协会原主席):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