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余祥林因为杀妻,被法院判处了死刑。他大喊冤枉,提起了上诉。上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1998年,再次重审该案时,法官判了余祥林15年有期徒刑。

在这期间,余祥林一直喊冤,但是上级法院驳回了他的上诉。余祥林开始了他漫长的服刑旅程。

不过戏剧性的是,余祥林做了11牢后,他的“亡妻”张在玉却回来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1993年,余祥林和妻子张在玉吵架后,妻子赌气离家出走了。余祥林以为妻子去了娘家,开始没在意,但妻子一连几天也不见回家。余祥林一打听,发现妻子没有去娘家,也没有去亲戚家,他这才着急了,赶紧报警,和警察、村民一起去找妻子,但连找几天,也不见妻子踪影。

三个月后,一个村民在不远处的水塘中,发现了一具女尸。经过法医鉴定,这具女尸头部有多处伤痕。说明她是被人打死,或者打晕后抛尸进池塘中的。最近村子中,失踪的人口只有张在玉。

虽然尸体经过长达两个多月时间的浸泡,已经面目全非,辨别不出是谁了,但她的身高,年龄等特征,和张在玉十分相似,所以村民,以及张在玉的父母,都认为她就是张在玉。

死者身份确定之后,张在玉失踪案,也就变成了一桩谋杀案。民警随即对此案进行了立案侦查。

很快,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他就是张在玉的丈夫余祥林。

余祥林和张在玉育有一女,两人原本过着幸福的生活,后来,余祥林出轨了,和外地的一位陈姓姑娘厮混在了一起。丈夫出轨之后,夫妻两人的感情急转直下。余祥林和张在玉经常吵架,严重的时候,余祥林还会打张在玉,这让张在玉遭受着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

张在玉原本是个乐观善良的女孩,在余祥林的折磨下,她的精神逐渐崩溃了,最后患了精神疾病。

村民对张在玉十分同情,尤其是出现凶杀案后,人们更加同情张在玉了。余祥林在村民的眼中,就成了一个忘恩负义、猪狗不如的人。在张在玉母亲的组织下,两百多位村民共同签名,上了一份请愿书,要求警察和法院重判余祥林。这给了办案民警和法院很大压力。

经过数月的侦破,余祥林承认是他杀了张在玉。余祥林供述说,他为了能早日光明正大地迎娶陈姑娘,他趁妻子张在玉发病的时候,将她带到了池塘边,然后用石头砸张在玉的头,将妻子打晕后,就将她扔在了池塘中。他害怕妻子浮上来,还在她身上装了几块石头。

事实调查清楚后,检察院很快对余祥林提起了公诉。余祥林被法院判处了死刑。余祥林喊冤,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发现,该案存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情况,发回要求重审此案。

警方对此案进行了补充侦查。1998年,检察院对余祥林再次提起了公诉。这次,或许由于证据存在疵瑕,法院对余祥林的判罚较轻,只判了他15年有期徒刑。余祥林不服,再次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即便余祥林一直喊冤,他还是被迫开始了漫长的刑期。

余祥林的父母,觉得儿子是冤枉的,一直尝试着为儿子申冤,但是始终未能成功,不久他的母亲就抱憾而终。因为余祥林杀妻之后,让他的家人遭受着巨大压力,他们去了外地生活。

其实,当时余祥林并没有杀死张在玉。夫妻两人吵架后,张在玉从家里跑了出来,恰好遇上了她发病,失去了记忆。张在玉沿路边走边讨饭,一直走到了山东。到山东后,有个男人对她特别,余祥林就索性嫁给男人,和他一起生活了。这期间,张在玉给父母写过信,但家人以为她已经去世了,根本没在意。十几年时间中,家乡人都不知道她还活着。

2015年,张在玉回到家乡,来看望她年迈的父母时,大家这才知道,张在玉还活着。警察为了保险起见,给张在玉做了DNA鉴定,证明她就是张在玉。张在玉还活着,说明余祥林杀妻案是不存在的,他是被冤枉的。余祥林被释放了出来,但此时,他已服刑11 年时间了。

随后,余祥林获得了70万的国家赔偿,这与他所受的痛苦、11年冤狱相比,是不值一提的。得到70万赔偿后,余祥林也离开了家乡,他在外地买了一套房子,和家人一起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