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有什么特殊情况,也不能超载啊,多危险啊,而且还有小孩,都没有戴头盔,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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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南丹交警接到网友举报称:在城区丹东路一名女子驾驶一辆轻便正三轮摩托车搭载4人,其中踏板位置蹲坐一名小孩,后座上的女子双手各抱着一名小孩,仅有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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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息

接到举报后,民警随即展开核查,通过调取监控视频,确认违法事实后,联系驾驶人谭某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8月2日,谭某来到大队向民警坦言,她说车上乘客分别是她11岁、6岁、2岁的小孩和自己的母亲,当天中午一家五口外出吃午饭,感觉路途不远,便让他们四人都挤上了摩托车。

“人确实太多了,刚上车,我妈就觉得太拥挤,便一手抱着一名小孩,想着坚持坚持就到了。”

民警对谭某进行严厉地批评教育,并耐心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和摩托车的载客要求,强调了骑乘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谭某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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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载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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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不允许坐人;

2.后座只能附载1人;

3.后座人必须面对行驶方向正面骑坐,不准侧坐;

4.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全程佩戴安全头盔。

5.摩托车后座不能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6.三轮摩托车车厢不得载人;

7.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