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村民与四川某科技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7月,60多岁的古宋镇村民罗某在抖音平台看到被告四川某科技公司推广的灵芝室内种植技术信息后,便在网页上填写了个人信息。随后,被告公司员工与原告联系,主动邀请原告实地考察灵芝种植项目。

2023年8月,原告对灵芝种植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考察期间,该公司向原告宣传,灵芝种植项目仅收取技术服务费,公司会免费赠送灵芝菌包并且菌包不出菌可以调换,并对大小灵芝均会回收。于是,罗某某签订合作合同,应付技术服务费69000元,罗某某交纳了39000元,尚欠30000元,获得了该公司赠送的5组2500个菌包。合同约定罗某某在每组菌包达到80公斤就可返还技术服务费。

原告在收到菌包后按照该公司的技术要求进行种植,在三个月后种植出了132斤灵芝,联系公司进行回收,但公司以灵芝不符合约定的单个直径达20厘米的标准为由,将价格降为28元/斤进行回收,原告仅获得回收款3696元,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以及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联系被告,被告得知自己被起诉后,便提出反诉,要求罗某某支付剩下的30000元技术服务费。承办法官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后,积极沟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以案释法,分析利弊,引导双方从理性的角度考虑和解决问题,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

虽然该案经过调解,原告取得了自己较为满意的结果,但是法官在此提醒所有群众,在面对诱人的项目、高额的回报时,请大家提高警惕,评估风险,认真审核合同,特别是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辨识能力,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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