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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干活

老板支付工资天经地义

如果恶意逃避

拒绝支付劳动报酬

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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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

2022年7月,犯罪嫌疑人范某某与江西某建筑公司某项目部签订《某工程合同》,此后,范某某陆续雇佣60余名工人在楼盘做事。一年后,范某某承包工程完工。

2024年3月,因范某某雇佣工人中仍有30余人未拿到工资,欠薪工人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案。经调查,劳动监察部门多次联系范某某要求其发放拖欠工人工资共计30余万元,范某某一直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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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底,宁都县人社局向范某某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范某某支付工资。范某某声称无钱支付(实际上项目部已足额付清其班组劳务款),明确表示不回宁都处理欠薪问题

2024年4月,宁都县人社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宁都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范某某案发后已逃匿被上网通缉。

2024年7月,范某某被抓获。目前,宁都县人民检察院以范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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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第一款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我国刑法将部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入刑”,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日常要注意保存与劳动报酬有关的证据,遇到欠薪不还的情况可向政府相关部门求助,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文书责令企业老板限期支付劳动报酬。若企业老板在经有关部门责令后,仍以逃跑、藏匿等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借助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此,也提醒各企业切不可抱侥幸心理,务必信守承诺,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切实保障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宁都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