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签了劳动合同,却没工作过,能确认劳动关系吗?
「法律解答」
不能,法律有明文规定,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但并非唯一证据,单独的劳动合同不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具体可参考,《》)
而且即便用人单位给缴纳了社保,也不能证明双方就存在劳动关系。(具体可参考,《》)
认定劳动关系的基础是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且劳动关系属于身份关系,不适用关于自认的规定。倘若劳动者要确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必须举证证明接受了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了用人单位相应的岗位工作,并且据此获得了劳动报酬。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换而言之,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个形式,倘若劳动者有上述证据,哪怕双方签订劳务合同、合作合同、服务合同、股权投资合同等等都无法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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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言法语
作者:王之焰,律师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
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话题下优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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