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海测评”的账号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指出贝泰妮旗下护肤品牌“薇诺娜”的一款产品“薇诺娜清痘修复精华液”非法(隐瞒)添加防腐剂。

8月22日深夜,“薇诺娜”发布声明回应。

回应称,“清痘修复精华液”中的微量苯氧乙醇为复合原料中带入,用以保证原料的稳定性,不是该产品成分,所有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并不存在非法添加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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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王海测评”视频中看到,视频对三大电商平台薇诺娜官方旗舰店购买的上述产品进行送检,均检测出未在成分表标识的苯氧乙醇,且含量为0.138%、0.140%和0.137%,并称薇诺娜品牌产品违反了《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视频博主:“违反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化妆品标签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原料标准中文名称,非法添加的防腐剂属于未经备案和未在成分表中标注的隐瞒成分,存在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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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一出,引起消费者关注。消费者主要对“是否有添加剂”,“是否进行了隐瞒”较为关注。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记者查询发现,"薇诺娜清痘修复精华液"的成分包括水、硅烷二醇水杨酸酯和烟酰胺等,而据公开的产品包装平面图显示,其他微量成分中包括扁核木油、马齿苋提取物、云南重楼提取物等,并没有"苯氯乙醇" 的字样。另据记者了解,苯氯乙醇是一种无色微黏性液体,有芳香气味,易溶于乙醇和氢氧化钠,有抗菌功效。在化妆品、护肤品、疫苗及药品中,通常发挥着防腐剂的作用。

针对近日舆论争议的焦点,“薇诺娜”品牌母公司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应称,薇诺娜清痘修复精华液(云G妆网备字2017001306),2017年上市,经过多轮安全性功效性评估验证,且完成多家医院效果观察并发表文章,符合国家及国际标准。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共事务总监钟巍表示,产品中检出的苯氯乙醇并非主动添加,属于复合原料带入,不属于产品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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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共事务总监 钟巍:“在我们国家药监局2015年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当中,苯氧乙醇允许在化妆品中使用,它的最大使用浓度为1.0%。苯氧乙醇在薇诺娜的清痘修复精华液中,作为复合原料带入的微量成分是客观存在的,但因为它的含量远远低于国家许可浓度,并不具备防腐功效,所以不属于这一款化妆品的成分。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化妆品成分是指生产过程中有目的添加到产品配方中,并且在最终产品中起到一定作用的才叫化妆品的成分。而这款化妆品附着物(苯氯乙醇),它不是企业生产方主动添加,并且它也起不到防腐作用,所以它不是这款产品的成分,因此没有列明在标签上。”

声明中表示,苯氧乙醇是符合法规要求的准用防腐剂,其在化妆品中的使用历史已超过40年,目前仍是行业内包括婴童产品中广泛使用的防腐剂。国家法规规定化妆品使用苯氧乙醇时的最大允许浓度为 1.0%,清痘修复精华液中的复合原料带入的微量苯氧乙醇远远低于许可浓度,并不具备防腐功效,不纳入该化妆品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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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泰妮集团在声明中承诺,将严格把控从原料采购到生产过程的每一个环节,确保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共事务总监 钟巍:“我们定期在做包括苏州海关出具的风险检测报告,我们的临床验证报告以及我们的安全性评价报告,还有我们的人体斑贴实验。各个维度,全系列的检测证明这款产品是可以放心使用的,并不存在所谓的‘存在潜在风险’。”

钟巍表示,集团也向相关部门上报了此事,希望澄清事实,消除消费者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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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崔光瑞 郭威

编辑:侯婧

责编:胡华 王云

主编:苏菲

终审:顾斌

部分内容来源:开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