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屋定制1000元定金可抵扣1500元定制款,随后企业却不愿履行承诺……近日,上海市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了一起全屋定制纠纷,经调解,企业与消费者终止合同,并根据规定双倍退还定金2000元。

据了解,消费者宋先生在建材市场某店铺办理了全屋定制,金额共计15200元,店铺安排设计师上门测量尺寸。之后,宋先生根据报价单签订订货合同并支付1000元定金,企业承诺定金1000元可以抵扣1500元定制款。随后,上述企业告知宋先生因成本原因无法履行合同,让宋先生取消合同。宋先生不同意,投诉至普陀区消保委,要求商家按照原合同内容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完成全屋定制。

对此,企业表示先期价格计算有误,按报价无法制作产品,愿意退还定金,要求消费者另寻他家定制产品;建材市场则直接表示消费者在家博会上付款并签订了订货合同,与建材市场无关。

经查看双方签订的订货合同及收据凭证,普陀区消保委发现无论是“订货合同”还是“收据凭证”,都只约定了消费者的违约责任,这种“不平等”的合约关系不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根据“收据凭证”显示,收款方是建材市场的店铺,而非家博会,对此,建材市场表示可协助消费者与店铺化解消费争议。

普陀区消保委发现,该纠纷中的“设计师”并非专业出身,只是店内的导购员兼任“设计”一职而已。因该店员平面图CAD设计软件操作不熟练,以致定制产品价格计算过低无法履约。根据《上海家具行业文明经营规则》中的分则第6条规定:“经营者违约无法提供家具商品的,应当按双倍定金支付给消费者,有预付款项的全额退还。”既然明确店铺是违约方,店铺理应按照《上海家具行业文明经营规则》中的分则第6条规定自觉履行违约责任,而非单纯退回定金。

经普陀区消保委调解,店铺承认其违约在先,愿意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上海家具行业文明经营规则》中的分则第6条规定,双方达成一致:终止合同;店铺愿意根据规定双倍退还定金2000元;建材市场督促店铺落实违约责任。

普陀区消保委建议,全屋定制的设计领域应提高入门门槛,规范行业市场。目前关于全屋定制设计师的入门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容易引发市场乱象。全屋定制商家在招聘设计师时,应核验应聘人员的设计资格,提高入门门槛,以更高品质、更专业的水平服务于消费者。

全屋定制通常涉及测量、设计、生产、安装等多个环节,因家居成品对于尺寸、与房间的贴合度有着较高要求,这就要求设计师在开展全屋定制产品测量和设计时,具有高度的专业性。为了减少因设计问题引发的相关争议,普陀区消保委建议,全屋定制企业应紧跟时代发展步伐,鼓励设计师参与设计领域的培训工作,多层次、多角度提升设计师业务水平,以更优质的服务提升企业口碑。

随着时代的发展,消费者对家居环境有了更高追求。全屋定制能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需求,但也容易引发售后争议。对此,普陀区消保委建议,建材市场作为监管平台,应加强监督力度,督促全屋定制企业把好设计质量关,营造企业与消费者和谐共赢的建筑材料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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