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要求,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按程序开展2024年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评价,形成了初评结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截至8月28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将复核申请书面材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及传真:0871-63119721,0871-63113251(传真)

2024年云南省县(市、区)高质量发展

评价初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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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理州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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