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廊坊益田中学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廊坊益田中学:

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改公价规〔2022〕6号)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现将你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初中每生每学期10320元,高中每生每学期12000元。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初中、高中均为每生每学期900元。

三、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下浮不限。收费标准中不含生均公用经费等财政补贴。

四、你校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和收费情况报告制度。

五、本标准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前六个月按规定程序和要求重新申报核定收费标准。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大厂幸福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大厂幸福学校:

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改公价规〔2022〕6号)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现将你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学期2458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24320元,高中每生每学期25000元,高中(美术班)每生每学期40000元。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小学、初中、高中均为每生每学期1200元。

三、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下浮不限。收费标准中不含生均公用经费等财政补贴。

四、你校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和收费情况报告制度。

五、本标准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前六个月按规定程序和要求重新申报核定收费标准。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廊坊益田翰德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廊坊益田翰德学校:

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改公价规〔2022〕6号)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现将你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学期260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0000元,高中每生每学期27500元。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小学、初中、高中均为每生每学期5000元。

三、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下浮不限。收费标准中不含生均公用经费等财政补贴。

四、你校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和收费情况报告制度。

五、本标准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前六个月按规定程序和要求重新申报核定收费标准。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廊坊市育人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廊坊市育人学校:

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改公价规〔2022〕6号)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现将你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学期843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9320元。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小学、初中均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

三、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下浮不限。收费标准中不含生均公用经费等财政补贴。

四、2022年9月前入学的小学学生学费、住宿费继续执行原标准。你校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和收费情况报告制度。

五、本标准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前六个月按规定程序和要求重新申报核定收费标准。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廊坊市财政局

关于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幼儿园五分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廊坊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科创局、财政局:

关于核定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幼儿园五分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运行情况,经研究核定,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幼儿园五分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每生每月360元。

二、收费退费办法

幼儿园收费、退费办法按照《河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管理方式

幼儿园保教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应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财政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收费监管

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本批复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监督举报电话、减免政策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实施时间

此收费标准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按规定程序和要求重新申请核定收费标准。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廊坊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1日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廊坊市财政局

关于廊坊市广阳区第五幼儿园一分园等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广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关于核定廊坊市广阳区第五幼儿园一分园等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运行情况,经研究核定,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廊坊市广阳区第五幼儿园一分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每生每月360元。

廊坊市广阳区第六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每生每月360元。

二、收费退费办法

幼儿园收费、退费办法按照《河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管理方式

幼儿园保教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应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财政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收费监管

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本批复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监督举报电话、减免政策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实施时间

此收费标准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按规定程序和要求重新申请核定收费标准。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廊坊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1日

来源:廊坊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