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月29日,潜伏在台湾的中共地下党员蔡孝乾暴露被捕叛变,他供出了华东局特派员朱谌之,当时这位特派员已经完成任务即将离开台湾返回上海,为此,她特意托朋友给上海的家人捎回一封信件,信上只写道:凤将于月内返里,但是,她对蔡孝乾叛变的消息一无所知,期盼已久回到上海与家人团聚的梦想终将化为泡影。
保密局的特务在蔡孝乾身上搜到一张10元台币,这张台币上的两组数字引起特务们的注意,这是蔡孝乾和朱谌之联系时,一时疏忽把联系方式写在上面,他一开始拒不承认上边的数字和自己有关,在特务的们严刑拷打中,供出了朱谌之,在蔡孝乾的住处找到一张假身份证,经过严密比对,这个女人是蔡孝乾的小姨子,在不久前办理过一张出境证,谷正文想如果在国民党内没有过硬的关系,是不可能办理这样一张特殊的证件。
经过调查国民党参谋次长吴石的副官聂曦被谷正文盯上,并查到聂曦曾经帮助吴石向地下党传递过情报,这张证件就是他以吴石的名义办理的,当时,朱谌之已经开始准备离开台湾,蔡孝乾找到她说道:自己的小姨子也想离开此地,帮忙让办理一张通行证,但是朱谌之是犹豫的,自己前去找吴石帮忙本身就是冒着极大的风险,但是,面前是自己的同志又不好拒绝,后来通过吴石办理了两张通行证,就是这两张证件给吴石和朱谌之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
1950年2月,在吴石的办公室,一批特务将他逮捕关进大牢,吴石知道自己暴露了,特务们在其房间内搜出一张特别通行证副本,显示上面的目的地是浙江定海,特务们知道上面的那个女人肯定是地下党,这个证件是给吴石定罪的直接证据,由于天气原因,在定海的朱谌之被捕,押回台湾和吴石一起受审,特务们还逮捕了吴石的夫人,以及吴石最亲密的朋友联勤总部第4兵站总监陈宝仓中将,吴石的副官聂曦等人。
1950年6月10日,台湾当局以从事中共间谍活动的罪名对吴石、朱谌之、陈宝仓、聂曦判处死刑,其他人判处监禁5年至10年不等的罪行,这就是当时震惊台湾的“密使一号”大案,又被称作吴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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