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 香港报道:8月26日,香港证监会和港交所旗下联交所联合宣布,就主板上市规则作出短期修改,包括下调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时的最低市值,以及修改SPAC(特殊目的收购公司)进行SPAC并购交易的独立第三方投资规定。当中,按《上市规则》18C章上市的特专科技公司市值门坎将下调33%或20%。相关修改将于2024年9月1日生效,暂时适用期三年,港交所或会按需要检讨有关规定及进行公众咨询。
港交所表示,修改获证监会支持,其旨在回应这两个上市机制实施以来的市况转变,并考虑到联交所在过去处理特专科技公司上市申请及SPAC并购交易中获得的经验。
具体而言,特专科技公司市值门坎方面,已商业化公司的最低市值规定会由60亿元降至40亿元。尚未商业化公司的最低市值规定,由100亿元降至80亿元。已商业化公司是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收益至少达2.5亿元的公司。未商业化公司是指于上市时未达到商业化收益门坎的公司。
SPAC方面,今次将下调最低独立第三方投资额。进行SPAC并购交易涉及的最低独立第三方投资额将调减至以下较低者,《主板上市规则》第18B.41条所载现时规定有关投资金额相对SPAC并购目标议定估值所占的百分比,或5亿元。此外,SPAC并购交易的第三方投资者独立性测试亦作出调整,并厘清独立第三方投资的「资深投资者」定义。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洁旋表示,为增加香港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港交所凭借处理上市申请及相关交易获得的经验,进一步提升上市框架的弹性和活力。今次修订将为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和清晰度。
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戴霖表示,证监会全力支持今次修订,以巩固香港作为创新和快速增长的科技公司首选上市地的优势。是次举措再次印证上市监管机构在继续维持市场质素的同时,亦能灵活和敏捷地应对市场环境的种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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