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股权转让

①内部转让:即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②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基本权利: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即有限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只需通知其他股东即可。

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这是为了保护公司内部股东的利益,防止外部人员突然获得控制权

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另行规定,那么应当遵循这些特别规定。这意味着,公司可以在其章程中制定更为详细或特殊的股权转让规则。

相关法规:
新《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