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人民政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布公告,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化工园区安全保障水平,规范园区内人员和车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23〕12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聚区(临港板块)和大榭化工园区实施封闭化管理。一起来看有关事项↓

01、封闭管理范围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聚区(临港板块):在临港一路、永丰塘路(纬中路)、养志塘路(环区路)设置三个综合卡口,在里大湾路(横三路)、扬舟岙路(纬三路)设置了两个应急卡口(非应急情况下保持常闭状态),各卡口位置和封闭管理区域详见附件1。

大榭化工园区:在环岛西路、东港南路、环岛东路(孚竹)、威尔路和环岛东路东侧设置了五个综合卡口,各卡口位置和封闭管理区域详见附件2。

02、封闭管理实施时间

自2024年9月3日0时起(其中9月3日至11月30日为试运行期间)。

03、封闭管理基本要求

(一)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实行预约申报制度,所有进出封闭管理区域的车辆、人员均需提前预约申报方可进入(申报入口详见附件3)。园区内企业的固定车辆、企业员工由企业统一录入上报园区审核,审核通过后无需重复预约;外来车辆、人员需提前向所前往的企业申报预约并报备园区,经同意后方可入园通行。

(二)化工园区内各企业应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提醒企业员工、外来承包商、合作单位及访客等做好提前预约申报,避免造成生产和工作上的不便。

(三)无关车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化工园区。进入化工园区的车辆、人员需遵守封闭化管理相关规定,扰乱公共管理秩序、交通秩序及故意损坏封闭化管理设施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聚区(临港板块)封闭管理区域及卡口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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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大榭化工园区封闭管理区域及卡口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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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北仑区人民政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