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本报从贵港市政府获悉,贵港桂平新材料产业园及周边道路工程范围内电力设施迁改工程项目5·27较大坍塌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4年5月27日,桂平新材料产业园及周边道路工程范围内电力设施迁改工程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82.6万元。

本报梳理发现,广西桂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电力设施迁改工程项目的实际建设单位;桂平投资公司是事故项目的合同建设单位;广西广开电气有限公司是施工单位;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勘察单位;广西恒能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是设计单位;百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监理单位。

经查明,2024年5月27日6时50分许,张*巡(广开公司事故项目现场实际负责人,无从业资格证)安排工人在28号塔位进行基础支模、绑钢筋工作。7时许,工人在塔基坑上制作模板,此时基坑边坡入口处已经发生局部坍塌,张*巡向蒙*强(桂平城投公司土建工程师、工程部专员,事故项目发包人代表)汇报了该情况。8时许,蒙*强与张*巡安排3台挖掘机来清理基坑内的岩土。11时许,挖掘机简单处理了基坑附近的松土。12时30分许,张*巡离开施工现场。13时许,张*巡通知工人继续施工,5名工人进入基坑支模板、打钢管架固定。15时30分许,2人先后从基坑中走出准备喝水,此时高边坡一侧连续两次滑坡,岩土滑坡将基坑内的3人掩埋,基坑基本被填平。3人先后被救出,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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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注意到,事故调查组认定,施工单位未按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开展深基坑超危大作业时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也未采取任何放坡、支护等安全技术措施,对已出现的重大隐患未引起重视,冒险作业。此外,桂平城投公司未落实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广开公司未落实施工单位安全责任、百源公司未落实监理单位安全责任,也是酿成事故的间接原因。调查组还指出,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存在诸多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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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现场管理人员违法违规、冒险组织施工作业,施工单位管理混乱,建设单位管理和行业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还对责任人员和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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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注意到,有两人被建议追究刑事责任。分别是梁*增(广开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张*巡(广开公司电力设施迁改工程项目现场实际负责人,不具备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所需的资质资格和专业知识,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涉嫌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有3家公司被建议给予相应处理。分别是广开公司(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予以行政处罚,吊销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桂平城投公司(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予以行政处罚)、百源公司(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此外,有5人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分别是杨*奘(桂平城投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陈*杰(桂平城投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陆*国(桂平城投公司总工程师,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蒙*强(桂平城投公司土建工程师、工程部专员,对事故负有责任)、杨*容(广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员,对事故负有责任)。(文|中国基建报 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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