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王熠冉 2024-08-28 11:06:42
孩子伤情。(来源:当事人)
信网8月28日讯(记者 顾青青)“改错题改不对,老师就拿棍子打孩子,都是有孩子的人,怎么忍心这样做?”近日,青岛的杜女士向信网(热线0532-80889431)反映,她10岁的儿子在即墨区乐歆托管遭到托班教师的殴打,导致孩子左侧大腿及手部大片淤青肿胀。信网了解到,目前这名老师已被公安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针对此事,青岛市即墨区教体局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孩子在托管班被打 经鉴定为轻微伤
杜女士告诉信网,孩子自一年级起就一直在乐歆托管学习,每月收费1000元。三年里,孩子从未反馈有什么异常。8月9日晚,杜女士的母亲给孩子换衣服,惊讶发现孩子身上有多处淤青。
对于受伤的原因,孩子起初一直支支吾吾,“一会说是摔的,一会说不小心碰的。但我们发现孩子淤青面积很大,有的还是一条一条的。这一看就不是自然受伤的。”
经过再三询问孩子后,孩子才说是托班老师拿木棍打的,“孩子爸爸知道后当晚就报警了。”
根据8月13日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刑侦大队法医学鉴定书显示,杜女士孩子左大腿有多处淤青、肿胀,法医检验左大腿后侧可见10×6cm,4×2 cm,3×2 cm皮下出血;右手中指淤青,屈伸活动受限,右手背见5×3 cm皮下出血。法医学鉴定人体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托管老师被行政拘留。(来源:当事人)
只因孩子错题没改对 老师在办公室拿木棍敲打
事发后,托管老师承认了打孩子的事实。“她说是因为孩子改错题一直改不对,她就用木棍敲打了几下孩子,并非恶意殴打。” 信网了解到,打人老师是托班的负责人,由于事发地点位于教师办公室,警方调查后发现该办公室并无监控,因此打孩子的理由是否真的如这名老师所说,还有待商榷。
不过,由于该老师承认在托管店内用木棍敲击杜女士孩子左腿部,且经法医鉴定,损伤程度属轻微伤,因此该老师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成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8月14日,这名打人老师被公安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
杜女士表示,从事发到现在已经半个多月,孩子伤情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但只要回忆起这个事情,孩子就哭,不愿意再去上学,这件事也让自己非常内疚自责,后期她们将带孩子进行心理辅导,并将对这位打人老师提起诉讼。
托管班仍正常营业 家长希望取缔
据悉,目前乐歆托管班仍正常营业。“我们后来问过在乐歆托管上托班的其他家长,有家长反馈自家孩子也被打过,也有反馈打人的老师经常骂孩子的。”杜女士称,这名打人的教师也有孩子,同为母亲,她不理解怎么能把别人的孩子打成这样。她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取缔这个托管班。
就此事,信网多次联系乐歆托管班,但均无人接听。
青岛市即墨区教体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案件公安机关已经介入,对于托管班是否有正规资质,下一步教体局将进行调查,“目前还没有处理结果。”
[来源:信网 编辑:王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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