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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因经营过期化妆品被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几天后又因卖出无中文标识的进口香水被消费者举报……天府新区这家美容店短短几天内连续“踩雷”,只因店内化妆品管理工作不到位。

据了解

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日前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在某美容店买到了没有中文标识的进口香水。

执法人员注意到,消费者举报的这家美容店,几天前才因检查发现销售过期化妆品,正被该局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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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店内检查

不过,在上一次检查中,执法人员并未发现店内在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那消费者是怎么买到“问题香水”的?执法人员再次前往该美容店调查发现,商家竟然将店内用于展示的进口香水样品卖给了消费者。

记者了解到

该美容店经营过期化妆品、无中文标示的进口化妆品的行为,分别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进口化妆品可以直接使用中文标签,也可以加贴中文标签;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内容应当与原标签内容一致。

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最终,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处罚决定。该店老板表示,通过连续两起事件,发现自身在经营管理和商品管理上存在问题,自己已经认识到做生意要认真负责,绝不能疏忽大意。

“如果商家对店内化妆品管理仔细一点、负责一点,这两起事件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希望新区各商家都能够引以为戒,自查自纠,规避相关风险。”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商家要履行好经营主体责任,认真学习经营领域内的相关法规,这既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自身负责。

记者:潘安琪

图片由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提供

编辑:朱孟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