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追授李清学同志“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决定。

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根据《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决定:追授李清学同志“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向其家属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90万元奖励抚慰金以资鼓励

2024年8月20日凌晨,葫芦岛市建昌县黑山科乡小台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清学同志,在带领村干部巡查河道时,接到1名村民、3名女孩被困洪水中的求救电话,迅速赶到现场救援被困群众,不幸在抢险中因公殉职,年仅4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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