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感谢将乐县检察院,能够给予我救助,让我更好地走出困扰我多年的心结,可以安心上班生活了。”在近期召开的一场涉企困难女工司法救助听证会上,申请人张某某哽咽地说。
张某某的噩梦发生在1998年,因同村青年张某甲对她追求无果,恼羞之下持一水果刀将其刺成重伤。案发后,张某甲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将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他的家属虽赔偿了部分经济损失,但由于张某甲自身经济能力有限,剩余赔偿款至今没有到位。事情久拖未结成了张某某心中多年未了的心病,无法安心上班生活。
将乐县检察院结合“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活动,在对涉企案件进行排查中,发现某企业女工张某某的司法救助线索。检察官通过深入走访张某某所在的村委会、工作的公司,多方了解张某某家庭、工作等情况。同时,邀请县人大代表、工商联、企业、律师以及村委会代表召开公开听证会,通报基本案情、调查走访情况,征求各界代表的意见,最终经民主评议,与会代表一致同意给予张某某司法救助。通过这种“看得见”“听得见”的方式既让群众成为参与、监督办案的亲历者,也让他们成为司法救助工作的宣传员。
供稿|将乐县检察院
编辑|林 琼
初审|李婉清
复审|肖耀晟
终审|龚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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