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网络问政平台
此前小编曾经推送过状元横街安置房一期江宸馨园,疑似因为小区车位收费问题,闹起来!(此前消息:)如今又有网友对此在民呼我为上表达了不解。
网友表示之前横街安置房一期地下停车场租金问题闹起来,现在小区地下室都免费停车了,他们交了租金的,想要求退租金。
▲实景图示意
而官方回复如下:我区安置房地下车位(库)长期处于缺管状态,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我司已于2024年6月22日发布关于地下室车位租赁缴费的通告,并开展地下室车位认缴工作。
安置房地下车位(库)的有偿使用具备合法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龙湾区国有人民防空工程资产平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精神。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之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不论三产安置房还是拆迁安置房,如果安置房是村集体建设的,地下车位(库)管理、使用、收益的权利归村集体所有,如果是其他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的,地下车位(库)管理、使用、收益的权利归建设单位所有。
因此,不管是拆迁安置户,还是三产安置户,在使用地下车位(库)时,臻龙集团作为地下车位(库)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其支付相应费用,确保国有资产应管尽管。地下停车位收费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物业管理费(目前普遍由物业公司按每个60元/月收取),另一部分为租金,由建设单位收取,臻龙集团已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并公示车位租金价格,每个标准车位120元/月。当前认购缴款可享受三档租期优惠。根据业主需求,当前地下室已正常实行临停车辆出入库,并按相关收费标准(温政发[2016]35号文件)开展收费。
从官方回应来看,如今横街安置房停车费还是要收的,并不会因为业主的看法,发生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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