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学生及家长

开学季即将到来!

自强助学金

你申请了吗?

在成都市

具有成都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

残疾学生

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的

残疾人家庭学生子女

经区(市)县残联审核确定的

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子女

在学前教育到高等院校各个阶段

都可以申请自强助学金

最高资助金额可达每人每年5000元!

这笔自强助学金

可以助力大家

顺利入学、完成学业、逐梦前行!

那么,被资助人具体需要

具备什么条件?

资助标准是什么?

如何申请?

跟着小微,一起往下看

资助条件

具有成都市户籍,持有成都市核(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以及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的残疾人家庭学生子女;经区(市)县残联审核确定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子女。

资助范围

学前教育、小学、中等学校、高等院校的在读学生(包括被市外高等院校录取后户籍迁移出成都至高等院校的在读大学生);成人或自考大专、本科的在读学生;成都开放大学以及成都融创幸福教育学院在读残疾学生。

资助标准

(一)接受学前教育和就读小学的(包括特殊教育学校)的受助对象,每人每年 500 元。

(二)中等学校在读受助对象(包括普通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初中、高中、职业中学,职业中专学生),每人每年 1000 元。

(三)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的在读大专(含高职)受助对象,每人每年 3000 元。

(四)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的大学本科在读受助对象,每人每年 4000 元。

(五)参加全国高等院校考试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 5000 元。

(六)成都开放大学以及成都融创幸福教育学院专科、本科残疾学生助学金分别按照每人每年 1500 元、2000 元的标准执行,资助年限为三年。

(七)经全国成人高考进入成人高校学习,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受助对象,凡审批当年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国民教育学历者,依据学校学费收据给予一次性学习费用补助。最高补助标准为:大专(含高职)毕业每人 2500 元,大学本科毕业每人 3000 元。

注意:每一个受助对象,一年只能享受上述其中的一个资助标准。

申请审批程序

申请

1

申请助学金的残疾学生,需携户口簿、《残疾人证》以及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被录取的受助对象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填报《成都市残疾人“自强助学金”学前与中小学生申请审批表》或《成都市残疾人“自强助学金”高等学校学生申请审批表》(附以上证件或证明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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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残疾人“自强助学金”学前与中小学生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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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残疾人“自强助学金”

高等学校学生申请审批表》

2

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的残疾人家庭学生子女申请助学金,需携户口簿、出具父亲或母亲的《残疾人证》、低保证领取等困难家庭证明以及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被录取的受助对象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填报《成都市残疾人“自强助学金”学前与中小学生申请审批表》或《成都市残疾人“自强助学金”高等学校学生申请审批表》(附以上证件或证明的复印件)。

3

经成人高考进入成人高校或通过高等教育自学(函授)考试取得毕业文凭的受助对象需携户口本、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毕业文凭和学校开具的学费缴费发票,残疾人家庭子女还需提供低保证领取等困难家庭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成都市残疾人“自强助学金”高等学校学生申请审批表》(附以上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复印件)。

符合上述条件且为“政府奖学金”和有关部门“帮困助学金”项目的资助对象,纳入自强助学金资助范围。享受各级政府奖助学金以及社会、学校各类奖助学金后,就学仍有困难的,可同时申请本助学金。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受助对象,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和领取助学金。

审批

自强助学金一年发放一次。申请助学金的受助对象经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进行审核公示通过后,由各区(市)县残联审批发放。

教育资助热线

以上

就是成都市残疾人自强助学金

发放的相关内容

符合条件的同学

快来申请吧!

更多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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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