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女法官王佳佳被害案,已经过去很多天了,网络上仍然充斥着对女法官的攻击,甚至说女法官咎由自取的。我想这些人多半是把自己的身份代入成受害方党某了,认为党某明明拿出来医院的29天住院证明,却不被认定,是欺负人;即使有人明知道有明确法律规定“挂床”违法,也假装看不见,或不认可,一味地为党某抱不平,甚至还有人说死有余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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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那么多人在王法官被害的情况下还要骂,恐怕也是百姓对法官的信任度逐年下降的反应吧!看看网上有人总结的法院判罚潜规则(如下截图),这是对法院的信任度多低啊!由此,不管王法官的判决是否公平公正,只要看到被害人不满意,就有人说王法官枉法判决!这也是百姓对法院极度不信任的体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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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些看客们有没有想过,如果自己是肇事方,家境一般,又没有保险,怎么看这份判决呢?还会认为女法官的判决枉法不公吗?从公告看,党某的伤势应该不重,左踝关节处轻微损伤,第15天,医院已经让他出院他不肯出院,且后14天只开了些止疼药住(过院的都知道,在患者要求下,这些常见的药医生都会乐意开出来一些备用的),说明到15天后,党某实在不需要继续住院了,而且党某自己也没有实际住院,是违规挂床,这就是明显的有意扩大治疗支出行为。假如你是需要自己掏钱的肇事方,你会明知受害者违规扩大治疗支出,还心甘情愿掏这个钱吗?如果你拿出对方违规挂床的证据,法官仍然判定29天有效住院,由此多了很多赔偿款,你会不会骂法官枉法不公呢?

所以,看判决是否公平,不能只站在其中一方的角度看问题,也要站在另一方的角度看问题!判案依据的是法律法规,靠的是证据,不是谁强谁弱,更不能因为一方有保险就随意判决!否则下一次碰到类似的,又没有保险的怎么判?

当然,也不乏理智的观点,对王法官判决表示理解,对王法官丢了性命还无辜被骂表示同情,对判罚结果给予合理解释,认为判罚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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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针对一般人理解的保险公司原本同意赔付12000,法院判9000多不合理,举例证明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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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边以前也听说过类似的物业费欠费问题,调解缴费可以打7折,但是到了法院判决,就一分也不能少,否则还要上征信什么的。

退一万步讲,即使这次判决结果低于预期了,这老汉为了几千元故意蓄意杀人,都不符合常理!所以,我猜,非常可能就是,这大爷估计有其他的过不去的坎,或者有其他的烦恼,不想活了,临死想拉个垫背的,王法官刚好这时得罪了他,算她倒霉吧!

最后附上公告图片,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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