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佛山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2024年第四批违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通报》。
通报指出,有3家机构营业执照证载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经纪”等房产业务,但经营场所现场未公示有效的“佛山市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执业工作牌”或“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
这3家机构分别为:
佛山市朴邻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禅城万科广场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4座首层P2号商铺之三);
佛山市家怡美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803号丽日名都32座之105铺);
佛山市高明区孖宝房地产策划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茶花巷5号之1第二卡商铺)。
根据通报处理意见,上述三家公司将被采取通报、诚信扣分等处理措施,并被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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