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记者从菏泽市人社部门获悉,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2025届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据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特困人员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孤儿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残疾人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我省一次性求职补贴(原“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8月27日至9月19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注册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模块,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个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承诺书。8月27日至9月21日学校审核,各学校须明确专人负责,及时登录信息网“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模块进行审核,务必于9月21日前完成初审并通过系统提交。8月27日至9月23日市级复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主校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毕业生信息和佐证材料复核工作。市级复核完成后,补贴申请系统自动生成全省一次性求职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在信息网进行公示。随后,省人社厅对公示后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进行备案,并根据毕业生本人意愿,将补助资金统一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毕业生本人所填其他银行账号。

来源:菏泽人社、菏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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