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顺昌城区出发,沿着富屯溪渐行而上,行进不久便是顺昌县大干镇经济建设的重点村——富文村。当地,作为国家中二型企业的榕昌化工以过氧碳酸钠、ADC发泡剂等产品,填补了地区行业空白。机器轰鸣,工人繁忙劳作,映衬出顺昌县产业兴旺,集群发展的光景。

产业高速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近年来,顺昌法院立足当地产业特色与地方经济发展特点,秉持“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多措并举助企纾困解难,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放水养鱼

企业“破产不停产”

榕昌化工,作为南平市唯一生产制造消毒类化工产品的企业,曾多次获得“福建名牌产品”“南平市突出贡献奖”“顺昌县年度纳税大户”等荣誉。2022年因金融借款及为关联企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问题经营陷入困境,濒临破产,且企业债务关系复杂,债权范围涉及较广。

2022年10月,顺昌法院受理榕昌化工破产清算一案,依法指定地方政府成立的清算组作为破产管理人。同时成立专班,适时召开合议庭会议,研究企业当前存在的困境与难题。院领导多次带领承办人员前往榕昌化工与破产管理人、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座谈交流,共同探讨企业存续的可能性。

“企业债务关系复杂,如果就此停产,企业固有资产将逐步贬值,损失也会不断扩大,580余名在职员工也将面临失业困境。”破产伊始,榕昌化工总经理林某贵担忧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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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昌化工AC车间尾气回收装置

地方党委、政府认为,榕昌化工作为南平市唯一的消毒用品生产企业,在产品结构、生产技术上对标行业均有明显优势,并且产品仍有销路,就此“消亡”,对于地方经济发展将是一次不小的打击。

是焚“林”而猎还是护“林”而援,答案显而易见。经充分调研,在地方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与帮助下,顺昌法院“放水养鱼”,采取“破产不停产”的方式同步推进企业破产程序进行,维持好企业的经营与运转,将产生收益用于偿还债务。

破产转重整

脱困之路一波三折

“‘破产不停产’的应用,虽然缓解了榕昌化工当前面临的窘境,但单靠生产偿还债务终究是杯水车薪,要帮助企业真正摆脱困境还需要更进一步。”案件承办法官王小梅说道。

与此同时,地方党委、政府密切关注榕昌化工破产一案的审理,倾注心血为企业从破产清算转向破产重整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并对重整方向进行了宏观把握。

为让企业彻底“活过来”,顺昌法院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专题研讨,就榕昌化工从破产清算转变为重整程序的可能性与问题进行研究。同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及清算组的对接沟通,为榕昌化工正常生产经营与队伍稳定争取各方支持,并实时关注不稳定因素与相关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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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法院召开榕昌化工破产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2年12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重整事项得到大部分债权人支持。同月,在合议庭主持下,企业与债权人的债务债权关系厘清,破产管理人随即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年8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榕昌化工重整计划草案,顺昌法院裁定批准该草案。

但榕昌化工的重整之路并非一帆风顺。

重整计划执行期间,重整投资人经催告及在延期后均未能按时支付第一期投资款,被取消重整投资人资格;与此同时,破产管理人第二次面向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亦以失败告终。

于是,管理人立即对前一轮意向投资方进行询价、磋商,重新确定了重整投资人。为此,破产管理人再次制作并完善了《重整计划变更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2024年4月

《草案》经债权人表决未获通过,榕昌化工重整计划再次搁浅。

2024年5月

破产管理人依法将该《草案》提交顺昌法院,申请裁定通过。

裁定批准

法律助企破茧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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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法院干警走访榕昌化工

榕昌化工破产案件的审理“牵一发而动全身”,究竟是一“破”了之,还是“整”而救之?

顺昌法院就此召开12次座谈会,研究讨论批准榕昌化工重整计划变更的合法性与可行性,反复权衡债权人利益、职工权益、投资方利益的平衡,及其可能带来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若榕昌化工破产重整再次失败,企业将依法宣告破产并进行清算。企业主要资产在长时间的折旧、摊销之下价值将持续下降,机器设备的处置亦存在不确定性,并且会产生大量的职工债权和税费。在此情形下,580余名员工也将因此失业,不利于债权人权益的保护和社会稳定。

而《草案》重整报价虽略低于第一轮重整报价,但仍符合绝大多数债权人的利益,较破产清算而言,《草案》仍有利于提高各债权人的清偿率,引入重整投资人后榕昌化工涅槃重生的可能性极大。

合议庭经过讨论,认为榕昌化工《草案》虽未表决通过,但考虑到破产重整的诸多优势,从债权人利益保护最大化和创造社会效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继续重整依然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鉴于该案具有重大影响,合议庭将此案提交审委会研究后亦获一致支持。至此,“僵”住的重整进程得以向前。

2024年5月

顺昌法院依法裁定批准通过榕昌化工《草案》。

2024年7月

重整投资人依照《草案》约定支付第一期投资款,并于同月完成了首期债权清偿款的分配发放。

2024年8月

榕昌化工100%股权变更至投资人名下。

法治护航

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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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法院与破产管理人、重整投资人、债权人召开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法院、破产管理人、重整投资人、债权人围桌而坐,把视线聚焦于榕昌化工的重生现状。

“之前我们身陷债务困境,想发展也是力不从心,但这次重整成功挽救了企业。现在,我们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职工工资也正常发放,经营情况正在一天天好转,我们总算可以一门心思抓生产、谋发展了!”榕昌化工总经理林某贵表示。

“这是我遇到的最折腾的案子,很欣慰看到现在有很好的进展。法院批准通过的重整计划不是在走流程,而是实实在在助企重生,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之一、农业银行顺昌支行负责人感慨道。

“濒临破产的企业情况各不相同,有的宜救,有的需清。在这个企稳回升的关键节点,如何更好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统筹‘破’和‘立’,我的理解是围绕服务办案,以担当有为的‘稳’为民营经济的‘进’保驾护航。”该案审判长、顺昌法院副院长邓琪辉说。在他看来,案结并非事了,法院的职责不仅仅是审理案件,更是要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各角落、各领域。

为此,顺昌法院将继续给予破产管理人相应的指导、监督和司法协调,确保《草案》依约推进,顺利执行。同时引导企业入驻南平法院“法·企直通车”平台,及时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帮助企业坚定发展信心。

来源:顺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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