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10月,红四方面军离开鄂豫皖根据地,前往川陕一带,开辟了川陕苏区。在开辟川陕苏区过中,红四方面军积极“扩红”,吸收了很多优秀的进步青年,比如今天我们要说的于桑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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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革命后,于桑主要从事政治保卫工作,长期在陕甘宁边区工作,为革命的最终胜利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后,于桑曾担任公安部副部长,为公安战线的建设与发展做了大量工作。那么,于桑的身上都有什么故事呢?

于桑出生于1917年,四川渠县人,出生于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早年时期,为了谋生,14岁的于桑进入宣汉县城的一家铺子,成为一名学徒。1933年10月,红四方面军“扩红”时于桑参加了红军,从此走上了革命的道路。参加红军后,于桑主要在宣汉县的苏维埃政府工作,1935年,他跟随红四方面军参加了长征,长征期间的1936年,于桑开始从事警卫工作,从此与政治保卫工作结下了不解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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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胜利后,于桑被调到延安,进入陕甘宁边区保安处,成为一名科员,主要从事情报侦察工作。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于桑进入马列学院学习,1940年,他被调回陕甘宁边区保安处,此后的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时期,于桑在情报侦察、情报收集、锄奸反特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革命的最终胜利。

新中国成立后,于桑担任了西南公安部副部长、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期间,他严格贯彻中央关于镇反的指示,剿灭了土匪武装、清除了恶霸势力、破获了一系列敌特案件,为巩固新生政权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1955年,于桑被调到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工作,担任了副局长的职务,同时他也兼任了朱德的警卫秘书,负责保卫朱老总。1964年,47岁的于桑升任公安部副部长,两年后,十年浩劫开始,于桑也受到冲击,并被下放到农场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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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年初,于桑从农场返回公安部,继续担任公安部副部长(公安部核心小组副组长)。时间很快就来到1973年10月22日,按照计划,这一天公安部要召开会议,但大家左等右等,就是等不来公安部部长李震,于是就安排人去找,最终在公安部机关大院的地下热力管道那里发现了自缢的李震。

李震出事后,公安部立即上报中央,中央非常重视,把于桑找去开会,一起研究这起案件。22日晚上,于桑返回公安部后召集核心小组的成员开会,传达了中央指示,同时,于桑、吴忠、杨俊生等人也被安排进破案组,与外地的几名法医一起侦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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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破案过程中,公安部围绕李震出事形成了两种意见,一派是于桑、刘复之,他俩认为李震是自杀;另一派以施义之为代表,他坚持认为李震是他杀。在这之后,于桑与刘复之受到区别对待,很多会议甚至不通知他们两人参加。

10月26日晚上,中央通知公安部核心小组成员开会,于桑、刘复之、施义之、曾威等人进入大会堂北门。进去后,他们被引导朝西拐,没走一会儿,两边就出来四个中央警卫团的战士,一左一右,把于桑与刘复之带走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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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之后,56岁的于桑被关押起来,接受审查。另一方面,破案组也经过慎重调查后,查明李震的确是自杀。在这种背景下,1974年2月,于桑恢复自由,继续担任公安部副部长。粉碎“四人帮”后,于桑参与了“两案”的审判工作,晚年他还担任了公安部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于2008年因病去世,享年9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