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和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12春和债”到期未能按期足额兑付,构成实质违约。春和集团目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中,管理人制定了春和集团破产案件第一次财产分配方案,并于2024年4月及5月两次分批次向全体债权人送达方案及表决票,两次表决结果均未通过。管理人已根据表决结果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29日裁定批准该分配方案。春和集团后续将根据破产清算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