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焦作日报

9月1日起,我市将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

9月1日上午,市民岳女士在我市一家医院接受辅助生殖“囊胚培养”门诊治疗时,顺利完成我市辅助生殖项目医保首例结算,原本1116元的门诊医疗费用,医保报销703.08元,个人仅负担412.92元。

为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按照全省统一工作部署,自9月1日起,我市将“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8项国家确定的辅助生殖医保准入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此基础上,河南省还将“胚胎培养-囊胚培养”“胚胎移植—冻融胚胎(囊胚)解冻”“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显微镜下切开取精术(加收)”等4项拓展加收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新政策实施当日,我市9名参保群众实现辅助生殖门诊医保费用直接结算,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5.49万元,有效减轻了有辅助生殖需要的参保群众经济负担。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参保人员在门诊使用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时,不设起付线,个人先行负担10%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70%支付,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60%支付,不占用门诊统筹额度,支付额度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举例来说,如参保群众进行辅助生殖“囊胚培养”门诊治疗,门诊医疗费用1116元,个人先行负担111.6元,剩余的1004.4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70%支付703.08元,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60%支付602.64元。

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广大参保群众,跨省异地发生的相关医疗服务项目门诊费用,暂时不纳入医保报销。目前,河南省内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36家,其中包括焦作市妇幼保健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八八医院焦作院区。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玲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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