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中心城区拆迁规模扩大,安置房建设和需求不断增加,出现安置房价格低迷、群众亟待安置等问题。您提出的关于安置房回购的建议可以优化资产配置、缓解安置压力,减轻政府安置成本和缩短群众安置时间,目前我们已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推进回购存量房用作安置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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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限制新建。根据当前房地产形势,已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商政〔2023〕23号),明确市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发放安置房票等货币化为主的方式实施多样化回迁安置,逐步消化现有存量房屋。

二是细致摸清底数。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征收安置项目排查专项行动,对中心城区政府主导的安置房项目进行全面摸排,精准掌握回购安置的需求量;对县(市、区)有回购意愿的安置房进行摸排,向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征集已建成未销售存量商品房房源,从供需两端细致开展摸底调查。

三是加强要素保障。建立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组建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推进政银企合作,充分发挥政府对融资工作的统筹指导作用,利用现有融资政策,积极对接各银行金融机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回购安置。

四是强化政策支持。市住建局将会同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研究政策,开展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结合财力状况,出台我市相关工作方案,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指导各县(市、区)稳步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来源: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